人权促进会表示,未经过国会通过的《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打假新闻法例,凌驾现有的刑事程序,因此侵害人民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

人权促进会(PROHAM)今天发表文告,指紧急条例赋予执法者绝对的权力,而且凌驾于现有的证据法令,侵犯了公民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

而且,人权促进会也指出,新法例下的“假新闻”定义太广泛,可能引起滥权。

“由于没有清楚定义,‘假新闻’的范围太过广泛,也可侵犯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权。”

若必要可援既有法令

该组织也补充,要打击假新闻,其实可通过教育,或是在有必要的情况援引现有法律来对付,无需另定严法。

“现有法令已足够,如《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就可用来对付假消息,因此,没有必要制定这新的紧急条例。”

因此,人权促进会表示,应该立即撤回这紧急条例。

此外,该组织也不满政府未经过国会审议,就宪报新法感到不满,并强调有必要恢复国会会议。

人权促进会的文告是由该组织主席杨元庆(Michael Yeoh)、副主席德尼森(Denison Jayasooria)、总秘书邱颖慧、执委古都布(Kuthubul Zaman)共同署名。

政府在1月11日颁布紧急状态后,就冻结了国会。根据政府之前的口头说词,紧急状态将在8月解除。

扼杀防疫的公共讨论

另外,国际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也关注大马政府颁布《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表达关注。

该组织亚洲区法律顾问拉克德希(Linda Lakhdhir)发表文告表示,这法例含有旧有法令的许多错误,将扼杀关于疫情及大马政府如何处理疫情的相关讨论。

她也补充,由于害怕遭到对付,对于紧急状态、疫情以及政府抗疫做法的讨论也将缺席。

拉克德希促政府撤回紧急条例,因为这条例或遭当权者滥用。

“基于刑罚严重,马来西亚的这项新法例将使得人民害怕讨论2019冠病以及紧急状态。”

“由于条款定义不明确,该条例也可能遭滥用。”

“政府应该撤回这项法令,以正确的资讯来对抗假新闻,而非动以刑事控罪。”

授权执法者索取数据

国盟政府上周四宪报《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表明严打假新闻,凡散播不实消息者将面对最高监禁3年或/和罚款10万令吉的刑罚。

不但如此,法庭也有权强制罪成者道歉,如果不从,则可以施以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5万令吉。

这项新法令也允许执法人员索取密码等数位资料,执法者可要求进入电脑等系统取得数据资料,包括密码、加密码(encryption code)、解密码(decryption code)、软体、硬体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数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