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今天召开第75届大会,新任主席卡里达斯在大会后透露,律师公会或将通过法律诉讼,挑战政府颁布的紧急状态及相关紧急条例。

卡里达斯(AG Kalidas)今天在吉隆坡的律师公会大厦记者会上透露,律师公会今天通过动议,授权给公会理事会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

“根据今天通过的动议,有关颁布的紧急状态以及相关紧急条例,律师公会已委托我们(理事会)启动诉讼,或做任何有必要的行动。”

“所以,我们的立场是,我们将通过正确的管道(采取行动)。我的意思是,很有可能,律师公会会提出诉讼。”

卡立达斯是在记者会上,受询及政府拟新法《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严打假新闻,律师公会立场为何时,如是表示。

他也表示,律师公会或将挑战的,不止是今天生效的《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

认为人民有权发言

他也强调,律师公会捍卫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当然是有界限,我们也这么认为……我们知道有界限,但我们坚信,人民应该有权发言。”

国盟政府昨天宪报《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表明严打假新闻,明天起,凡散播不实消息者将面对最高监禁3年或/和罚款10万令吉的刑罚。

 不但如此,法庭也有权强制罪成者道歉,如果不从,则可以施以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5万令吉。

这项新法令也允许执法人员索取密码等数位资料,执法者可要求进入电脑等系统取得数据资料,包括密码、加密码(encryption code)、解密码(decryption code)、软体、硬体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数位资料。

促恢复国会呈新法

此外,今天的律师公会大会也通过了该动议相关的数项提案,其中一项是紧急条例的第14及第15条文,乃是无效且不符合宪法。

另外,该公会也促政府采取必要的行动,劝告国家元首谕令召开国会,并按宪法规定,在国会上提呈紧急条例及相关法令。

吉隆坡高庭在周四裁决,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及在紧急状态下制定的条例,都不能在任何法庭上受到挑战。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末卡玛(Ahmad Kamal Md Shahid)裁决,在联邦宪法第150(8)条文下,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决定,乃是最终决定,不可通过任何法庭提出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