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严打云尊集团与追捕集团创办人廖顺喜后,14名跟廖顺喜有关系的人今天被控上庭,罪名是参与有组织犯罪。

根据《马新社》,这14人是因为涉嫌参与有组织犯罪集团“廖顺喜帮”(Geng Nicky)而被控。

他们是在八打灵再也地庭被控,且不得保释。

其中两名被告是廖顺喜的同胞兄弟。

14名被告中,10人是马来西亚人,即:李翰杰(Lee Han Keat,人名皆译音)、李甘荣(Lee Kam Onn)、李锦旺(Lee Kum Wong)、余恩赐(Eee Eng Chee)、陈成谦(Jovian Joris Tan Chern Chian)、罗秀琴(Loo Siew Chin,女)、林康丽(Lim Kang Li,女)、林金明(Lim Kim Ming),以及廖顺喜的兄弟廖伟坚(Liow Wei Kin)与廖伟伦(Liow Wei Loon)。

余下4名被告是中国籍公民,他们是王于军(Wang Yu Jun)、黄蕾(Huang Lei)、古行琼(Gu Xing Qiong)及江雪(Jiang Xue)。

罗秀琴、林康丽、黄蕾、古行琼及江雪为女性,其他都是男性。

涉参与有组织犯罪

无论如何,由于此案属于高庭的审讯权限,地庭通译员以中文念出控罪后,并没有询问被告是否认罪。

除了林金明之外,另外13名被告都是在刑事法典130V(1)条文下,被控在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之间,在蒲种Persiaran Wawasan的实达走廊(SetiaWalk)加入“廖顺喜帮”。

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最多20年的监禁。

至于林金明则被控在同一时间与地点,协助这个有组织犯罪集团。他在刑事法典第130W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则面对最多10年的监禁。

控方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 法令(SOSMA)》提出要求下,地庭法官嘉玛鲁丁末(Jamaludin Mat)拒绝让被告保释。

此案择定在本月22日过堂。

发逮捕令要求捉廖氏夫妇

另一方面,地庭批准副检察司卡玛巴哈令(Kamal Baharin Omar)的申请,发出逮捕令,要求警方逮捕廖顺喜与其妻子牛哲归案。

辩方一共有9名代表律师,他们是拉帕星(Rajpal Singh)、苏拉吉星(Suraj Singh)、玛丽亚斑(M. Mariappan)、张宝尼(Tiew Poh Nee)、沙林巴希(Salim Bashir)、克里斯南(Krishnan Nair)、莫哈末沙拉夫丁(Mohd Salahuddin Salleh)、哈菲兹(Hafiz Zubir)以及健森蔡(Jansen Chua)。

今年3月21日,柔州总警长阿育汉指出,警方正在追捕33岁的廖顺喜。廖顺喜的最后住址是在位于雪州蒲种的豪华公寓Trigon Residence。

根据《星洲日报》,柔佛警方当时接获两宗涉及云尊集团金钱游戏的诈骗案,调查后发现该集团涉及许多违法活动,因此开始追缉廖顺喜。

警方怀疑,该集团涉及澳门赌局、毒品活动、网络诈骗、洗黑钱、勾结执法人员等等。

全国总警长阿都哈密也曾表示,警队内部出现内鬼,共有34人协助廖顺喜等人犯案。他强调,警方将严厉对付涉案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