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促请首相阿都拉澄清,内阁是否已正式否决重审革除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巴士及两名最高法院法官旺苏来曼及佘锦成的1988年司法危机。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上周三内阁会议后说,内阁反对为1988年司法危机翻案,并接纳了他的立场,即除非有新的重要证据,否则不会翻案。

纳兹里说,1988年司法危机翻案不在内阁的议程中,但是随著报章突出上述问题后,才加以讨论。

批内阁做法草率、不负责任

林吉祥形容“内阁的做法,对这一项极为重大的课题过于草率与不负责任”。

他强调,如果内阁要对这课题有所决定,它应全面与适当地收集支持或反对翻案的意见,而非听取有实无名的法律部长的片面之词。

内阁应决定的首个课题是,除非有“新的重要证据”的立场是否证确,如“如有5名法官中,有任何1人说他受到指示行事”,因为这形同指在1988年成立的两个私设仲裁庭,仍旧是神圣与不受亵渎的。

“难道这两个私设仲裁庭的证据不足以促成翻案,以还被迫害法官一个公道以及为司法制度拨乱反正?”

莱士应在内阁提呈翻案论点

林吉祥指出,文化部长莱士耶丁在其研究1988年司法危机的著作“在大马行政权力下的自由”中指出,将敦沙烈革职的首个仲裁庭应“无效”(即宣布为无效、不合法及违宪),因为它违反了“自然公正法则中的其中一项主要原则,即反对偏差原则,原因是仲裁庭的主席是刚取代敦沙烈接任代最高法院院长的敦哈密奥马,后者是处在敦沙烈若被革职的话,将成为敦沙烈继承人的地位。(参考其著作,第345页)

“莱士及其他有正义感的部长们上周三在内阁会议中,是否获允许讨论内阁应采取什么立场,或只有纳兹里一人向内阁报告有关课题的进展?”

“若是后者,则再次证明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指现在的内阁是属于“半桶水”的说法正确无误。”

林吉祥认为,有键于这课题的重要性,首相应安排时间让内阁全面对讨论应否为1988年司法危机翻案,“而且由于莱士已经公开的谴责1988年司法危机的滑稽,首相应委派他提呈翻案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