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听政府理由再判,Undi18反对撤销司法复核
总检察署申请撤案下,“18岁投票”组织呼吁法庭允许他们的司法复核申请,以便首相慕尤丁和选委会出庭,说明为何要剥夺18到20岁青年的投票权。
“18岁投票”(Undi18)代表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今天在吉隆坡高庭陈词时表示,三名答辩方,即慕尤丁、大马政府和选委会应该上庭,说明他们的立场。
总检察署申请撤案下,“18岁投票”组织呼吁法庭允许他们的司法复核申请,以便首相慕尤丁和选委会出庭,说明为何要剥夺18到20岁青年的投票权。
“18岁投票”(Undi18)代表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今天在吉隆坡高庭陈词时表示,三名答辩方,即慕尤丁、大马政府和选委会应该上庭,说明他们的立场。
古迪亚星表示,法庭目前不能下决定,应该先让答辩方通过证词和法庭文件,陈述他们的理由。
“我们应该待审讯时,让各方出庭提出他们的理由,并法官来裁决。”
18名来自“18岁投票”的年轻人于4月2日提出司法复核申请,并把首相慕尤丁、大马政府与选委会列为答辩人。他们要求法庭强制答辩人在2021年7月之前把合法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本案的承审法官为阿末卡玛(Ahmad Kamal Md Shahid)。
聆听政府反对理由
“18岁投票”的另一名代表律师安美嘉表示,法庭应该允许这次司法复核,以便各方也可以厘清落实18岁投票前,需先修订的相关附加法令。
总检察署在反对“18岁投票”的司法复核申请时声称,这次请违反修宪精神,因为在落实选民自动注册机制之前,必须要先修订所有相关的法律和条规。
安美嘉也是前法律公会主席。她今天在法庭上表示,允准司法复核,也可让政府说明反对落实18岁投票的理由。
“应该要允许(18岁投票的申请),因为我们想要聆听答辩方的理由,说明为何他们剥夺18岁青年投票的宪法权利。”
法官择订617裁决
法官阿末卡玛之后择订6月17日裁决,是否允许让“18岁投票”组织继续其法律行动。
若法庭允准“18岁投票”的申请,则到时将另择日期,以聆听3答辩方的陈词。
首相慕尤丁与政府的代表律师为高级联邦律师山苏伯哈山(Shamsul Bolhassan)。
去年,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向国会表示,18岁投票与自动选民登记制最迟会在今年7月生效。
但是选委会今年3月25日却宣布,由于限行令严重影响准备工作,有关政策将展延至明年9月1日落实。换言之,如果紧急状态今年8月解除后即举行第15届大选,年龄介于18岁至20岁的青年或将无法投票。
在选委会的宣布引来在野党与公民社会挞伐后,今年5月,达基尤丁保证,政府会尽量按照原定计划,在7月落实这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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