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再次传出明星商人诺尼罗法与其丈夫哈里斯涉嫌违反防疫标准作业程序的事件。这一次是他俩今早到森美兰芙蓉警察总部给供后,疑似与司机和律师共四人,一同搭乘一辆汽车离开,而有超载之嫌。

政府收紧限行令3.0后,规定一辆车内同时只能承载三人,包括司机。这涵盖所有私家车、德士和电召车,而商用车辆和公共交通则另有规定。

可是,诺尼罗法今午在推特发长文驳斥这项指控,并称他们只是顺路载律师到附近取车而已。

她在推文强调,她和律师并没有共乘同一辆车到警局录供,而且,“我和律师没有共乘相同汽车回去吉隆坡。”

无共车赴警局或返隆

但是,她承认,在给供完毕后并离开警局时,顺便载了律师到隔壁的法院取车,惟两地之间的距离仅约50公尺。

“我们只是载他(律师)从警局到隔壁的法院(取车),距离仅约50公尺。”

“我律师的车停泊在法院的停车场。我和律师并没有共乘同一辆车,到芙蓉警察总部。”

此外,她强调,他俩夫妇和司机开自己的车回到吉隆坡,而律师则是另外自行开车回到自己的住宅。

网民质疑两地实际距离

诺尼罗法声称,他们已主动向芙蓉警方汇报此事,并提醒警方可以调出法庭范围或警局外的闭路电视,以查明此事。

她希望亲自澄清此事后,能够避免各方的误解。

尽管如此,部分推特用户,其中包括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Fahmi Reza)却推文质疑,芙蓉景区总部和芙蓉法院之间的距离,仅有50公尺的说法。

根据他们所出示的地图截图,两地距离为160公尺。

诺尼罗法日前在森美兰芙蓉推事庭上挨控违反限行令时,疑似没戴口罩,而受到芙蓉警方的传召调查。

今日较早前,诺尼罗法在哈里斯和两名律师的陪同下到芙蓉警区总部给供,全程约一小时。

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269条文与《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第17(1)条文,调查诺尼罗法涉嫌没戴口罩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