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封城进入第二周,小贩的通行规范依然一片混淆。吉隆坡蕉赖一名巴刹鱼贩投诉昨天途径路障时,警员突然改变通行要求,让他无端吃5000令吉罚单。

这名鱼贩凌伟强(主图中)住在雪州蕉赖九英里,但他的档口在雪州蒲种巴刹,而他在案发当天途径吉隆坡蕉赖亿国城(Eko Cheras),准备前往士拉央取货。

凌伟强今天在记者会说明,昨天6月9日凌晨,他途径亿国城路段的路障时,向警方出示地方政府颁发的小贩执照和吉隆坡海产公会的信函,但警方拒绝放行,更给他开了5000令吉的罚单。

他说明,从上周至本周二(8日),他都只需要出示小贩执照以及公会信函,即可顺利过关。但昨天,警方却改变通行条件,指定他出示贸工部信函。

“我跟他(警方)说,我不知道(需要贸工部信函),所以他就开了张罚单给我……我有向他(警方)求情,但是他依然直接开罚。”

凌伟强今早是在在雪州社青团公共投诉及服务组主任李文彬、副主任欧永杰,以及加影市议员邱钦瀚陪同下,出席于行动党双溪龙及皇冠城支部服务中心召开的线上记者会。

系统一直卡顿无法申请

凌伟强指出,他尝试过到贸工部网站申请通行信函,惟网页一直卡顿,根本无法提交资料,更无从下载信函。

他补充,除了他以外,他所认识的另外3名巴刹小贩,也基于相同原因,而在同一处路障吃了5000令吉罚单。

他感慨道,疫情打击他的生意之际,这笔5000令吉罚款相当于他两三个月的收入,因此希望当局能够网开一面。

蕉赖警方:不需MITI信

根据《当今大马》浏览的罚单,吉隆坡蕉赖警方开罚理由是,凌伟强在6月9日凌晨1点47分,“没有任何合法文件或合理原因而跨县/州,无法遵守标准作业程序(从九英里移动到士拉央)”。

罚单阐明,凌伟强触犯了《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

不过,罚单没有注明凌伟强欠缺的文件,包括贸工部信函。

蕉赖警区主任莫哈末莫辛(Mohamed Mokhsein Mohamed Zon)事后受询时,向《当今大马》表明,小贩跨县营业不需要贸工部信函,只需出示警方通行信即可。

询及凌伟强案件时,他仅称“仍未查明此事,因此不清楚详情”。

另一警局讯息有出入

凌伟强在记者会上提到,他事后亲自到邻近的双溪龙镇警局,查询通行批准程序,惟发现对方所需的文件,跟路障警员的说法又有些出入。

他指称,双溪龙镇警方告诉他不必出示贸工部批准信,惟须出示另外四份文件,方能通过路障,包括吉隆坡市政局的小贩执照、吉隆波海产公会的信函、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文件以及警方跨州通行信。

凌伟强事后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雪州行动党会将会委派律师协助他处理这项罚单申诉。

《当今大马》事后致电向双溪龙镇警局求证时,警方回应,小贩若在县内营业,只须出示小贩执照即可,无须贸工部信函。

根据警方,但若要跨县营业,则须出示:(1)警方跨县通行信函;(2)地方政府的小贩执照;以及(3)大马公司委员会文件(若有),方能通过路障。

双溪龙镇警方也阐明,警方通行信函上面将注明出发地和目的地。因此,信件持有者只允许在两地之间的路段移动;若要前往其他目的地,则需另外申请新的通行信函。

市议员抨击执法偏差

另一方面,邱钦瀚在记者会上批评说,政府最近两周不断改变政策,令通行批准程序混淆不清,更使得警方各有诠释,出现执法偏差。

“在路障处执法的警察有自己的诠释,小拿破仑、横蛮的方式造成民众非常多的麻烦。”

他补充,雪州行动党社青团将会致函吉隆坡警察总部,投诉有关蕉赖亿国城路障处的执法偏差事宜。

除此之外,李文彬也敦促,警方和房地部可以交代清楚小贩营业的具体标准作业程序(SOP)。

“让人民知道在过路障和做生意时需要什么证件和执照。”

政府从6月1日开始实施全面封城措施两周。期间,所有民众不得随意移动,尤其是跨县跨州;而且,除了关键服务领域业者外,其他商业活动一律禁止。

政府之前要求关键服务公司和单位向个别的相关部门申请营运准证及人员通行证,但之后却突然变卦,要求它们通过贸工部CIMS 3.0系统申请。不过申请众多下,CIMS 3.0系统不胜负荷而瘫痪,许多公司和单位都投诉无法拿到营运准证或人员通行证。

之后,警方宣布,往后将接受所有政府单位发出的通行批准函,随后更进一步明确列出,可以在全国封城期间使用的10种通行函。这10种通行函,主要是根据获准营业的领域分类,其中小贩、小商家和流动餐车业者归地方政府管辖。

房地部较早前也声明,持有地方政府永久或临时执照的小贩,可直接营业,不需再向贸工部取得批准信。不过,小贩若需跨县做生意,则需出示地方政府发出的小贩执照,并取得警方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