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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援助金九月发放,未获批六月下旬可上诉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指出,申请爱民援助金(BPR)不获批准者,可在6月15日至30日期间提出上诉。

他在文告说,申请者可以提交上诉表格及附上相关文件,让内陆税收局审查。

“这上诉程序是确保真正需要者能获得援助。”

政府早前宣布经济与人民强化配套时,加码21亿令吉额外爱民援助金,以协助现有援助金受惠者。

因此,若这次上诉成功者,将获得额外爱民援助金。

此外,扎夫鲁指出,申请者可以透过数个管道提出申请,即税收局BPR官网https://bpr.hasil.gov.my、邮寄上诉表格至税收局分行或税务服务中心(PKH),以及透过预约亲自到邻近税收局城市转型中心。

“一旦爱民援助金数据库更新,上诉成功者可在8月获得额外援助金,以及在9月获得第3期爱民援助金。”

欲上诉者可游览官网查询“常见问题解答”栏目,以获知更多详情。

政府已在今年2、3月及5月,发放两次总额46亿令吉的爱民援助金予840万名B40低收入受惠者,第3期24亿令吉援助金将在9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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