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原以涉嫌贩毒连环逮捕35岁男子杜锦湧,之后再援“企图谋杀”罪名调查。警方解释,杜锦湧顽抗缉捕,企图倒退车子撞警员,才以此罪名调查。

加影警区总部查官阿兹鲁(Muhammad Azrul Nizam Zainal)说:“他当时试图撞向我们一名警员,导致警方被迫开枪以截停对方。”

他说,杜锦湧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即“企图谋杀”的罪名。

阿兹鲁今日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明,警方还在调查此案,但对方退车和逃跑的举动属于过激行为,才会迫使警方开枪对付。

画面显示杜锦湧退车

不过,杜家昨日协同律师召开记者会时申诉,由于警方当时身穿便衣,杜锦湧以为遭抢劫,才赶紧驱车逃跑。不过警员却开枪射击车子,让车上两个年幼孩子饱受惊吓。

根据杜家出示的闭路电视画面,7月22日当天下午3点,警方正埋伏在住宅区的保安亭外。

杜锦湧的轿车一转进住宅区路口时,警方随即驾车停在路中央,并冲出车外拦截杜锦湧的轿车。

画面显示,由于警方的轿车挡住住宅区的左边入口,杜锦湧便退车,以便从右边的出口处进入住宅花园。但基于闭路电视镜头只朝向保安亭的出入口,无法看见杜锦湧退车时是否有撞到警员。

接着,四名警员追向杜锦湧的轿车,并开枪射击。

杜家也控诉,警方无故逮捕及羁押杜锦湧,且警方缉捕过程过度使用武力,并怀疑警方搞错对象。

杜锦湧的妻子杜晓文接着在7月25日前往金銮镇警局报案,并由加影警区总部负责调查。

加影警区总部昨日证实,逮捕杜锦湧的是武吉阿曼肃毒组,并强调嫌犯当时不配合执法企图逃跑,肃毒组警员才会开枪射击轿车,最终在不远处制服嫌犯。

加影警方遂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条文,即“企图谋杀”罪名调查杜锦湧。

此外,雪州总警长阿祖乃迪(Arjunaidi Mohamed)昨日受询时说明,警方将会全面调查杜锦湧家属提出的质疑,但由于案件正在调查,不便评论太多。

他也证实,开枪逮捕杜锦湧的警员来自武吉阿曼肃毒组,若嫌犯出现过激行为,警方开枪是避免嫌犯逃跑的标准作业程序。

警方原援毒品法令

昨日,家属律师黄启斌在记者会上指出,沙登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罪名首次逮捕杜锦湧,雪州警方则在对方获释后,再以《1985年危险毒品法令(特别预防措施)》扣捕。

他续称,警方所援引的法条可无审讯扣留嫌犯长达60天。

家属说,杜锦湧是电脑工程师,没有犯罪记录,不了解为何大阵仗实施缉捕,并怀疑警方搞错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