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打算强制特定领域或地区的人接种疫苗,一家律师楼准备代表不满者提出集体诉讼,以挑战有关规定。

律师詹拉瓦添(SP Chanravathane)通过一个Telegram公共群组,集合有意起诉政府的人士。

他在群组中说明,他们希望一同起诉马来西亚政府,要求撤销强制施打疫苗的规定。

“我们组织这个群组以便集体诉讼,要求政府勿歧视。”

她提醒,接种疫苗是自愿行为,试图强迫人们接种疫苗乃非法,同时违反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

需先缴付600元费用

《当今大马》联系上詹拉瓦添时,她说诉讼仍未有定案,因此不予置评。

“还未有定案,所以我目前不予置评。”

“而且这不仅关乎我自身,我是代表一群关切课题的公民行动。”

截稿为止,已有约2900人订阅这个群组,许多人在群组里抗议强制接种疫苗,他们也担忧接种疫苗的风险。

有意参与集体诉讼的人,必须填写群组里的“当事人资讯表”。资讯表声明,参与者必须先缴付600令吉作为研究与材料费,而前提是有至少400名参与集体起诉。

律师法援拒接种雇员

另一所律师楼也设立一个Telegram公共群组,代表不愿接种疫苗的雇员,发律师信给强制职员接种疫苗的雇主。

这个群组有多达3万人,负责律师是诺拉(Norashikin Mohd Said)。

诺拉在群组表明,她可以提供法律服务,每封律师信征收100令吉。

8月23日,她也表明,她会优先协助柔佛州779名因为拒绝接种疫苗,而受令入宫觐见柔佛王储东姑依斯迈的教师。

惟《当今大马》询问时,诺拉拒绝评论她所提供的法律服务。

“我的工作内容只能告诉我的当事人,而非记者。”

雇主可能禁足或革职

劳动与就业律师谢多诺万(音译,Donovan Cheah)受询时表示,强制施打疫苗可能侵犯雇员权利,唯仍取决于个别的状况。

他剖析,雇主可能告诉雇员,若他们拒绝接种疫苗就会面对惩罚,例如禁止他们踏入工作场所,甚至革职。

“但这种革职是否公正,则视乎各种因素,例如雇员拒绝的理由、雇员的工作是否需要接触高风险群体、雇主企业的性质,以及政府是否将接种疫苗列为雇主能否营业的先决条件。”

他说,一般而言,只要雇主指示合理且合法,而雇员担心被革职以及面对纪律行动,那他们就必须服从雇主指示。

无论如何,他指出,雇员若要拒绝疫苗接种,就必须提供合理说法。

他举例,雇员必须说明他们是否有疾病或身体状况,因而认为接种疫苗不安全。

定期筛检是替代方法

针对雇主与拒绝接种疫苗的雇员是否有折衷方案,他以新加坡为例,指雇员若不愿接种疫苗,就必须定期筛检及承担筛检费。

他也建议,若雇员因为没有接种疫苗而遭雇主革职,雇员可以提出不公解雇的诉讼。

他补充,若雇员面对违反聘雇契约的其他惩罚,他们可以辞职抗议,同时申请推定解雇(Constructive Dismissal)。

“问题之后就会交由工业法庭来判定。”

推定解雇指当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条件遭雇方改变,因不愿意接受新的安排,而被逼通过递交辞职请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砂甲强制业者雇员接种

上周一,砂拉越州政府宣布,只有完成接种冠病疫苗的人,才能够在该州的商店单位内工作或出入。

7月杪,贸消部宣布为零售业员工施打疫苗,同时考虑以公司所有员工是否接种疫苗,作为国家复苏计划获准营业的条件。

今年4月,马六甲州政府也发布通告,强制所有欲更新或申请营业执照的业者,必须先登记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