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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高庭下令政府,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实施18岁投票,以便落实2019年的宪法修订案。

古晋高庭司法专员亚历山大(音译,Alexander Liew)今天在线上审理“Undi Sarawak”组织5名青年提出的司法审核,并作出裁决。

此案的三答辩方分别为首相、大马政府和选委会。

“Undi Sarawak”的代表律师是薛斯政(Simon Siah)与克莉斯(音译,Clarice Chan)。

高级联邦律师善苏(Shamsul Bolhassan)与阿兹占(Azizan Md Arshad)则代表答辩方出庭。

前部长保证年内落实

亚历山大在审讯时表示,联邦政府今年初已多次保证,能够在7月前落实,答辩方的律师团队却在审讯时表明,必须等到明年才能落实18岁投票。

亚历山大列举数篇报道,如选委会去年发布的文告,以及时任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曾在今年5月表明,能够在今年7月前落实18岁投票。

不过,代表政府的总检察署答辩时却辩称,落实降低投票年龄的修宪条文需要事先修订法令和条规,即《2002年选举条规(选民登记)》、《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以及《1981年选举条规(选举举办)》。

“2019年到2021年期间,答辩人先是说可以在2021年7月前落实,之后却改变立场,说2022年才能落实,法庭认为这不合理。”

“这显然不合理且非法,没有尽快落实(18岁投票)。”

“时任部长达基尤丁在3月与5月的言论也已削弱答辩人的说辞。”

谕令选委会年内落实

亚历山大也说,答辩人的法律宣誓书也没有驳斥那些媒体报道。

“在这些前提下,法院必须批准一项调卷令(certiorari order),驳回答辩人展延落实(降低18岁投票修宪条文)的决定。”

他也谕令政府与选委会采取行动,确保2019年联邦宪法第3条修订条文在今年12月31日前生效。

2019年联邦宪法第3(a)修订条文是要将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第3(b)修订条文则是移除落实自动登记选民机制所会面对的法律限制。

影响青年参与砂州选

希盟执政时期,国会在2019年7月一致通过修宪案,降低投票及参政年龄至18岁,同时落实选民自动登记。

国盟曾允诺最迟今年7月落实政策,但选委会3月底宣称因受限行令影响,而必须展延至明年9月。换言之,若紧急状态今年8月解除后即举行第15届大选,年龄介于18岁至20岁的青年无缘投票,也无法登记为选民。

此举引来巨大反弹,“Undi Sarawak”组织的5名成员因而入禀法庭,要求联邦政府在今年7月落实18岁投票,让砂拉越青年可以在下届州选行使他们的投票权。

另一宗类似庭案是“18岁投票”组织的成员于4月初入稟司法审核申請,他们同样要求法庭強制政府在今年7月落实18岁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