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未备好判词展延下判
“内安法令7”案周四下判
刊载: Nov 6, 2006 12:12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总检察署因不满吉隆坡推事庭去年判处7名被控参与非法集会的大专生无罪,而向吉隆坡高庭提出上诉,该案件原定於今天下判,却因为法官仍未准备好判词而展延。
高庭注册官莎菲拉告诉控辩双方,由于法官莫达鲁丁仍未准备好其判词,因此决定把案件展延至本周四下判。
今日出席采访的媒体只有《当今大马》和马来文报章《马来西亚前锋报》。
学生代表律师聂依克弯告诉《当今大马》,今日共有6名被控的前大专生出庭,另外一名旺山努西则没有接获出庭令。
这宗已被拖延5年的案件,是因为7名来自本地国立大专即工艺大学、国民大学、马来亚大学和玛拉工艺大学的学生,于2001年6月8日在吉隆坡国家回教堂外参与一项反对《内安法令》的集会,在警察法令下被控非法集会。这7名学生被统称为“内安法令7”(ISA7)。
7人遭停学,只1人恢复学籍
经过了4年的冗长审讯后,吉隆坡推事庭在去年4月22日判处他们罪名不成立,因为控方并不能证明他们举办并参与于2001年6月8日在国家回教堂外举办的反对内安法令集会,也无法证明该集会是一场非法集会。不过,总检察署在3天后向吉隆坡高庭提出上诉。
这7名学生被逮捕后即遭各自大学停学,虽然推事庭最后洗脱他们的罪名,然而他们已经失去了4年的教育权利,随后他们向大学申请恢复学籍,惟只有工艺大学同意让其中一位学生祖基菲里恢复学籍,继续修读未完成的学业。
另一名玛拉工艺大学学生黑尔曼则选择入禀高庭挑战该大学拒绝他恢复学籍的决定,该案件已于去年11月10日过堂。
另外5名学生分别是来自玛拉工艺大学的拉夫占、马来亚大学的万山努西和凯鲁阿玛、国民大学的聂诺哈菲兹和阿末卡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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