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地庭续审前槟州首长林冠英的槟城海底隧道贪污案。一名名表买卖中介供称,曾将一支价值4万令吉的名表卖给海隧计划发展商查鲁。

这名中介是案件的第5名控方证人拉赞(G Rajan,66岁)。他今天在庭上供称,曾将一支名表卖给查鲁。

查鲁(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是Zenith建筑集团主席兼执行董事,该公司是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主要承包商。他也是本案的关键控方证人。

无论如何,拉赞表示,并不认识林冠英,也不知道名表的交易与案件何关。

拉赞今天接受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盘问时供称,用2万令吉向一名卖家购买一支瑞士艾美表(Maurice Lacroix),然后以4万令吉价格卖给查鲁。

拉赞说,10多年前由朋友介绍认识查鲁。

查鲁是在2015年至2016年之间要求拉赞找一支瑞士艾美表。

名表价差2万令吉

旺沙哈鲁丁:你用多少钱向卖家购买?

拉赞:2万令吉。

旺沙哈鲁丁:你向查鲁收取多少钱?

拉赞:4万令吉。

旺沙哈鲁丁询问为何中间差价如此大时,拉赞解释,处理名表等奢侈品的买卖时,常有这种价差。

拉赞稍后接受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盘问时透露,查鲁说有时候会买名表给公司职员,或买给自己。

林冠英未涉名表交易

拉赞也承认不曾会晤林冠英或与其交涉。

哥宾星:你不曾见过林冠英?

拉赞:没有,从来不曾。

哥宾星:我认为,我的当事人与这个名表无关?

拉赞: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不曾与他(林冠英)交涉。

林冠英与哥宾星分别是峇眼与蒲种国会议员。由于他们今午必须到国会出席一场重要会议,因此法庭在中午休庭。

案件将在明早续审。承审法官是阿祖拉(Azura Alwi)。

海隧案共涉4项控罪

在海底隧道案中,林冠英一共面对4项控罪。

第一项罪控涉及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林冠英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即2011年1月及2017年8月,涉嫌利用职权向查鲁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对方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城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第2项控状则涉及反贪会第16条文,林冠英涉嫌在2011年3月向查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另外两项控状,林冠英涉嫌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割让给海底隧道发展商,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