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州须60天内举行选举,选委会将择日开会商谈
刊载: Oct 5, 2021 7:40 PM
甲州议长阿都拉勿宣布州元首同意解散州议会后,选委会证实已收到对方的正式通知,甲州议会宣告解散。
“根据甲州宪法第19章节第4条文,解散州议会后的60天内必须举行选举。”
甲州议长阿都拉勿宣布州元首同意解散州议会后,选委会证实已收到对方的正式通知,甲州议会宣告解散。
“根据甲州宪法第19章节第4条文,解散州议会后的60天内必须举行选举。”
选委会秘书依克马鲁丁(Ikmalrudin Ishak)今日发文告说明,选委会将召开特别会议,以商讨执行选举的方式。
“选委会会在之后宣布会议日期。”
今日较早前,阿都拉勿宣布,州元首莫哈末阿里已经同意苏莱曼的建议以解散州议会。
这项决定在今日宪报,并已呈上给甲州选委会。
巫统领导的甲州政府是受到自家四名州议员造反,宣布撤回对苏莱曼支持,而濒临倒台。
不过,阿末扎希昨日率先倡议,马六甲应举行州选,以还政于民。
今日较早前,首相依斯迈沙比里表示,如果马六甲需要举行州选举,选举委员会将执行严谨的标准作业程序(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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