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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账会8月召开听证会调查公共信托有限公司,如今发布报告揭露,该公司投资表现不佳,以致蒙受逾10亿的巨额亏损。

公账会主席黄家和于周二(10月12日)发表声明称,公共信托有限公司(Amanah Raya Berhad)并无完整和全盘的投资政策,董事会也无权决定潜在的投资。

他指出,公共信托有限公司掌控的共同基金(Kumpulan Wang Bersama,KWB)投资表现“不令人鼓舞”,导致共同基金在2019年累计亏损共10亿2300万令吉。

“其中,公共信托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吉宝湾(Keppel Bay)的一项开发项目中,投资56项房产,亏损1亿1430万令吉。该项目的发展总值(GDV)不足以填补投资成本。”

“没有文件证明(公共信托有限公司)在投资前实施尽职调查或可行性调查。”

“公共信托有限公司在投资决策过程疏忽,高估总账面价值(GBV),高于市场价格。”

该报告也发现,给予基金持有者的收入分配,并没有考虑共同基金的承担能力,不符合《1995年公众信托机构法令》第27条文。

黄家和补充,公共信托有限公司并没有采用财政部长机构( Minister of Finance Incorporated,MKD)手册所强调的政策,公共信托有限公司指导委员会提出7项政策修正,只有两项获得董事会采纳。

“其他5项政策修正的进度非常缓慢,且令人不满。”

公账会是在今年8月3日召开听证会,调查公共信托有限公司。受传召供证的是总稽查司聂阿兹曼(Nik Azman Nik Abdul Majid)、财政部秘书长阿斯里(Asri Hamidon)和公共信托有限公司执行懂事阿兹敏阿德南(Azmeen Adnan)。

须遵守财长机构规定

鉴此,黄家和表示,公账会为公共信托有限公司提出数项改进建议,必须遵守财政部长机构手册规定的政策。

“公共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会必须决定(是否采纳)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政策修正,并立即生效。

“公共信托有限公司必须有完整的投资政策,以符合其宗旨,即获得最大程度的投资效果。”

除此,公账会也建议,投资委员会应由投资专家团队从旁协助,并向董事会全面负责,以确保该公司的利益。

公账会认为,公共信托有限公司也需对共同基金的累积亏损实施稽查,特别是新加坡吉宝湾开发项目中的56项房产投资。

“给予基金持者的收入分配,必须遵守532法令(即《1995年公众信托机构法令》)第27条文,并由董事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