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苏丹御准,吉兰丹伊刑法即日起生效
刊载: Nov 1, 2021 11:02 PM
随着获得吉兰丹苏丹莫哈末五世御准,《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一)》已从今天开始生效。
《马新社》引述吉兰丹州务大臣阿末耶谷说,这项法令将赋权伊斯兰法庭审理,最高可判监3年、罚款或鞭笞6下的案件。
随着获得吉兰丹苏丹莫哈末五世御准,《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一)》已从今天开始生效。
《马新社》引述吉兰丹州务大臣阿末耶谷说,这项法令将赋权伊斯兰法庭审理,最高可判监3年、罚款或鞭笞6下的案件。
“但愿,《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一)》的落实有助强化伊斯兰法,而且不只限于吉兰丹,也包括马来西亚其他州属。”
他是10月31日(星期天)在一项有关此法案的汇报会上,如此表示。
引导犯罪者返回正途
阿末耶谷指出,有关法令旨在教育和引导犯法的穆斯林重返伊斯兰正途,不纯粹是要惩戒他们。
这项法案是2019年10月提呈至吉兰丹州议会,并获得通过。之后在苏丹2020年7月14日御准下,最终于2020年12月31日宪报为法律,但直至今天才生效。
这项法令共有24项新条文,触及的罪行包括巫术,异端邪说、试图脱教、扭曲伊斯兰教义、不尊重斋戒月、破坏宗教场所、与尸体和非人类发生性行为。
伊党主导的丹州议会于1993年通过《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但碍于联邦宪法所限,一直都没有落实。
之后,该州政府曾试图修订有关法令,并于2019年完成。无论如何,有关法令仍受到联邦政府的355号法令,即《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规范。
根据355号法令,现有伊斯兰法庭最高刑罚为5000令吉罚款、监禁3年及民事鞭笞6下。针对此,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曾提呈动议,要求修法提高至10万令吉罚款、监禁10年及伊斯兰鞭刑10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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