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高庭批准反贪会申请,允许充公柔佛前行政议员阿都拉迪价值高达600万令吉的资产。

法官阿布巴卡(Abu Bakar Katar)批准反贪会的上诉申请,推翻地庭两年前的判决,允许反贪会充公阿都拉迪(Abdul Latif Bandi)、他的儿子莫哈末法赞(Mohd Fauzan Hatim)和法赞的妻子努莎丽扎(Nur Shaliza Mohd Salleh)的资产。

“地庭法官的判决是错的,因为《反贪会法令》第41(1)条文下的充公申请是针对资产,而非提控答辩人的必要。”

反贪会充公的资产包括:19辆豪华轿车、15个名牌包、15件首饰,以及新加坡、香港、科威特、韩国与日本等国的现金货币。

已证明乃收贿所得

阿布巴卡表示,充公上诉申请下的资产与三名答辩人所面对的刑事指控无关。

“法庭认为,上诉人(反贪会)已证明,所有涉及的资产是透过非法活动,即收贿所得。法庭也同意,这些资产并非透过善意购买所得。”

“因此,法庭同意上诉人针对答辩人的上诉申请,并且允许上诉人的充公资产申请。”

2017年4月19日,阿都拉迪被控收取贿赂贿金等罪名,以批准发展商开放出售土著房屋单位予公众,同时减少蒲莱Eco Botanic计划的柔州房屋基金捐款。

他及涉案的儿子当时被控37项贪腐和洗钱罪,涉及金额逾3500万令吉。

经过审讯后,新山地庭于2019年4月21日裁定37项表罪不成立,因而当庭释放。

不过,在反贪会上诉下,新山高庭法官阿布巴卡于上个月7日推翻地庭裁决,指示阿都拉迪和同样涉案的儿子需出庭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