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市订女性穿着条例不明智
恢复地方政府选举才是正务
刊载: Dec 5, 2006 4:06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出,回教党应把更多精神放在在吉兰丹推行地方政府选举上,而非向在商店与餐馆工作的非回教徒女性施加道德服装准则条例。
他发表文告表示,限制非回教徒女性穿着的道德条例,将被视为侵犯非回教徒的权利,因为她们不应受制於回教道德规范。
“罚款500令吉的确过份,完全不容於一个多元种族社会。此外,何谓得体的穿着,看法是主观的,而且各有诠译,它只将打击回教党的吉兰丹州政府形象。”
“有了这项条例,回教党为少数民族及非回教徒争取权益,要体现容忍与进步形象的努力将受到严重破坏。这种服装条例只将显示,回教党的改变形象做法,只是虚有其表,以及加强了非回教徒认为回教党对他们的生活方式构成威胁的印象。”
“政治自伤和经济不明智做法”
林冠英说,哥打峇鲁市议会宣布,它不再容忍穿着不得体的回教徒及非回教徒女性,这显示它的真面目,让巫统有机会将回教党描绘为一个比巫统对非回教徒构成更大威胁的政党。
“这是政治上自伤及在经济上不明智的做法,因为它将驱走中庸的选民与外资。”
“行动党促回教党把精神集中在恢复民主制度上,在吉兰丹恢复民选市议员制。如果办不到,只将显示回教党在维护民主及人权上言行不一致。遗憾的是,回教党似乎在乎女性的服装,多过关注如何提升哥打峇鲁居民的生活水平。”
林冠英指出,由於回教党追求建立回教国目标,行动党与回教党已无任何合作关系,回教党肯定不会听取行动党的取消女性服装条例的呼吁。
“但是,回教党应了解,这种不容忍做法,只将使任何其他组织与回教党合作,而使非回教徒社会广泛的对回教党持负面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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