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公司前财务长阿兹米供称,他在职期间,只是个“无名小卒”,没有办法真正控制一马公司和子公司的交易和财务。

他也声称,若他真的全权控制,则必会偿还一马公司的债务。

吉隆坡高庭今天续审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阿兹米塔希(Azmi Tahir)是一马公司2012年至2017年的财务长,为本案控方第12名证人。

纳吉代表律师哈里哈兰今天在法庭上主张,既然阿兹米身为一马公司财务长,则意味他掌控着一马公司的每一笔资金流。

任职期间未掌所有资金流

不过,阿兹米却否认这种说法,反而表示他虽然负责一马公司的财务,却未能掌控所有的资金流。

哈里哈兰也辩称,纳吉从未下令违法转移一马公司资金,而所有的资金流都是由一马通缉犯刘特佐擅自为之,而阿兹米和其他多名一马公司管理层和董事则是共犯。

哈里哈兰:在(一马公司)运营方面,你身为财务长,控制了一马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

阿兹米:是的,但我并未控制每一分钱,例如说Edra能源公司。如果真的是我全权控制,我肯定会还债。

Edra能源公司是一马公司旗下的能源公司。一马公司在2015年11月宣布启动重组计划,其中将旗下Edra全球能源公司以98亿3000万令吉脱售给中国广核集团(China General Nuclear Power Corporation)。

否认以纳吉名义自抬身价

阿兹米也否认哈里哈兰的另一项主张,即他跟刘特佐假借纳吉的名义来掩护可疑交易。

阿兹米表示,哈里哈兰的说法不成立,因为他在加入一马公司前只是无名小卒。

“我没提纳吉的名字来自抬身价。在(加入)一马公司前,我只是无名小卒。这些(在一马公司董事局的)人,都是私人界的显赫人物。”

阿兹米任一马公司财务长之际,一共服务过两名一马公司执行长,包括了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和哈金(Hazem Abdul Rahman)。而两人也都是控方证人,早前已上庭指控纳吉。

审讯将在明天续审。此案的聆审高庭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

2018年9月20日,纳吉在一马公司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涉嫌犯案时身兼大马首相与财政部长,而其掌管的财长机构全权拥有一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