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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再背负一条法庭刑事案,他今天被控不当使用网络设备,但他不认罪,获准保释候审。

根据控状,法米涉嫌在去年2月10日,于推特发表污蔑和侮辱他人的贴图,进而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233(3)条文。

在这项“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罪名下,被告一旦被判罪成,将面对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法官莎芭丽雅(Sabariah Atan)允准法米惹扎,以50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的条件保释外出。

法官也择订3月30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是娜吉哈法哈娜(Najihah Farhana Che Awang),而法米的律师则是拉苏里安(Rajsurian Pillai)。

贴图讥讽隔离期缩短

法米较后也在社交媒体贴出控状,其中附录了涉案的推特贴图。

贴图模仿某著名快餐店的会员卡,其上画有一名正在喝水的男子肖像,并附上“我是猪部长”的优惠码,而快餐店招牌是“慕尤丁”。

图内文字写道:从外国回来可以获得70%的隔离期折扣。

案发之前,阿汉峇峇宣布把部长外访返国后的隔离期缩短至三天的政策,引起诸多的批评和争议。

法米过去曾因讽刺画作,多次遭到执法单位调查与提控,包括以“小丑图”讽刺时任首相纳吉,而面对检控。

2018年10月,由于总检察署撤销提控,法米摆脱“纳吉小丑图”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