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命案须交验尸庭,民间组织反对JIPS调查了事
警队廉正与标准执行局完成今年至今的7宗拘留所命案的调查,但民间组织向警方提呈备忘录提醒,调查不能就此终结,所有案件务必交由验尸庭查明死因。
人民之声(SUARAM)计划项目员黄彦铬表示,警方调查和公布调查结果固然是好事,但整体而言,事情仍然缺乏透明和问责。
警队廉正与标准执行局完成今年至今的7宗拘留所命案的调查,但民间组织向警方提呈备忘录提醒,调查不能就此终结,所有案件务必交由验尸庭查明死因。
人民之声(SUARAM)计划项目员黄彦铬(下图)表示,警方调查和公布调查结果固然是好事,但整体而言,事情仍然缺乏透明和问责。
“即使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底下的警队廉正与标准执行局(JIPS)已经完成调查七宗扣留所命案,但依然必须按照《刑事程序法典》第334条文交付验尸庭处理。”
“我们呼吁政府与总检察署合作。我们要求总检察署运用刑事程序法典第339条文所赋予的权利,指示验尸官查明所有拘留所命案的死因。”
《刑事程序法典》第334条文阐明,一旦有人在警方、精神病院或监狱扣留期间死亡,执法当局应当立即通知最邻近的推事,决定是否需要调查死因。
若推事认为不需要调查,那么这项决定和原因必须提交给检控官,因《刑事程序法典》第339条文阐明,检控官有权随时要求推事彻查。

备忘录获50组织联署
黄彦铬今日是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外念出这份备忘录,其他社运分子和律师也有现身,包括人权律师西蒂卡欣、强迫失踪公民行动委员会(CAGED)发言人拉玛纳丹(Rama Ramanathan)、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研究员叶志杰(Brian Yap)。
在记者会上,人民之声高级项目协调员莫哈末阿斯哈特里(Mohammad Alshatri Abdullah)透露,这份备忘录一共获得50个公民组织联署支持,并已移交给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公关部代表诺莎美扎(Norsyamieza Ngah Taman)。
联署单位包括统民党、Undi18、社会主义党、妇女行动组织(AWAM)、妇女力量(Tenaganita)、马大新青年、独立新闻中心(CIJ)等等。
促设立内部医疗设施
另一方面,人民之声也要求每个警局的扣留所设立内部医疗设施,因为有57%的扣留所命案都是由并发症致死。
“这数据显示警方缺乏足够医疗训练,也没有基本的医疗设施和药物资源。”
“这不仅导致扣留者陷入极压迫的环境,也会耽误治疗,使扣留者遇到紧急医疗状况时容易死亡。”
他们也要求政府和警方允许外部的独立机构调查这些扣留所命案,并落实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和不当行为委员会(IPCMC)。
两天前,警队廉正与标准执行局总监阿兹里(Azri Ahmad)透露,上述7宗拘留所命案中,其中4名死者死于拘留室内,另两名死在医院里,一名死在前往医院的路上。
他表示,其中只有一宗命案存在犯罪成分,其余六宗列为猝死案。
警队廉正与标准执行局已在今年1月1日成立扣留所死亡刑事调查单位,旨在调查拘留所命案,以恢复警方的公信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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