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特委会建议,违法儿童须获得免费法律代表
随着日前发生少女刺死婴儿而遭逮捕案件,国会女性、儿童及社会发展特别遴选委员会建议,所有违法儿童从拘留至审讯过程结束,皆须获得免费的法律代表,以确保充分且全面地保护他们的权利。
该特委会今日发表文告建议,所有执法单位须严守《2001年儿童法令》给予儿童的保护,包括对被拘留儿童的待遇。
随着日前发生少女刺死婴儿而遭逮捕案件,国会女性、儿童及社会发展特别遴选委员会建议,所有违法儿童从拘留至审讯过程结束,皆须获得免费的法律代表,以确保充分且全面地保护他们的权利。
该特委会今日发表文告建议,所有执法单位须严守《2001年儿童法令》给予儿童的保护,包括对被拘留儿童的待遇。
“在《刑事法典》第299条文至318条文下遭到调查的儿童,必须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获得保护者的监管与心理/精神支持。”
其它建议包括在课堂内传授全面的性教育,以更好地保护儿童免受法定强暴、意外怀孕和弃婴。
事缘,登嘉楼甘马挽(Kemaman)一名15岁少女刺死其新生婴儿,而遭延扣7天。
未获法律援助就遭逮捕
特委会表示,对警方在该名少女未获得法律等援助下就拘留她的做法,感到关注。
“特委会关注到,本案的相关机构在未对(涉案儿童)进行全面心理评估或社会福利报告,且该儿童未获得任何法律代表或心理协助下,似乎就先将该儿童从新生儿病房拘留,并以谋杀罪调查。”
特委会也提醒,该名犯下弑婴罪的15岁母亲是触犯《刑事法典》第309A条文,非第302条文的谋杀罪,而属于可保释的罪行。
此外,该特委会也指出,弑婴一般与隐瞒怀孕、无人协助分娩有关,而于2019年1月至5月间,录得的1010宗弃婴案中,有64%的婴儿在被发现时已然死亡。
国会女性、儿童及社会发展特委会由巫统边加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领衔,成员包括行动党泗岩末国会议员杨巧双、南兰国会议员刘强燕、巫统云冰国会议员哈山阿里芬(Hasan Arifin)、土保党哥打三马拉汉国会议员鲁比亚(Rubiah Wang)、伊党甘马挽国会议员仄阿里亚斯(Che Alias Hamid)、锡区国会议员阿末达米(Ahmad Tarmizi Sulaiman)、公正党关丹国会议员傅芝雅、班底谷国会议员法米法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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