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3人小组过渡替代莫泰熙
反对教部设7不合理迁校规定
董总常委今日选出三人小组来掌管行政部,过渡替代将在12月31日正式卸任的首席行政主任莫泰熙。有关三人小组的召集人是李岳通、两名成员则是张喜崇和庄白绮。三人皆是董总行政局负责人,分别代表董总主要的华教事务。
李岳通是董总资深职员,目前担任庶务局行政主任,主要代表内部事务;张喜崇出任课程局行政主任,代表独中事务;至于庄白绮则是会务与组织局行政主任,负责华教事务。
针对董总首席行政主任莫泰熙不被续聘以及首席行政主任职可能被废除的争议,董总25届常务委员会是在11月5日议决,将会在2007年成立专案小组,研究和拟定未来董总的组织结构,并决定成立三人小组或委任代首席主任掌管行政部,来接替将在12月31日正式卸任的莫泰熙。
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日前在记者发布会上宣布,有关的小组将会由常委和行政部成员组成,并将会在进行充分讨论后,再共同研拟行政部组织结构。
至于将会在12月31日聘期届满的莫泰熙的职责,叶新田表示,则将交由行政部推荐出来的代首席行政主任或3人小组,来接管过渡时期的工作安排。董总行政部12个局的主管,将负责从两个方案中作出定夺,并把推荐人选呈交给董总常委会议。
他解释说,若行政部选择由3人小组领导过渡时期的工作,那么有关小组的召集人则将扮演代首席行政主任的角色,而其余2人则是其助手。
叶新田也指出,董总常委及行政部也达至3个原则既(一)不改变现有的行政组织架构(二)代首席行政主任或“领导小组”应由内部同事出任(三)代首席行政主任或领导小组之人选应由行政会议讨论后,提呈给常委会议讨论、接纳。
针对记者询问何时会产生新的首席行政主任人选时,叶新田并未明确给予一个期限,只表示要看专案小组的动作进度而言,“3个月或是半年都有可能”。
促教育部制度化增建华小
此外,董总常委会今日也针对教育部规定华小迁校的不合理规定及近日滨华(二)校迁校课题所引发的风波,发表声明。
它强烈反对教育部所制定“所有批准搬迁华小的基本条件”的不合理七项规定,即,(一)必须得到所有家长书面同意,包括已报名和将入学的学生家长;(二)董事部负责寻找地点和建校;(三)有关地点须是华小需求高的地区;(四)有关地点不是政府学校保留地;(五)有关地点资料须呈交教育部并获得批准;(六)校舍详情必须获得教育部批准;(七)一旦搬迁,旧校舍必须完全关闭。
董总认为,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有关条文规定“在本法令条文的约束下,教育部长可以设立国民学校与国民型学校,并且必须维持这些学校”(第28条)》。
“可是,每当华社向政府提出在华裔人口稠密区和新住宅区增建华小的要求时,却又难获当局的批准。事实上,数十年来少数获准增建的华小,往往经过学校三机构、华社及政党的长期不断力争下,才获得当局的批准。华小难以获得增建的不公平政策,不仅违反及剥夺了广大华裔家长接受母语教育的意愿与权利,也造成我国许多城镇地区严重缺乏华小,造成华小拥挤以及学额不足的状况越来越严重。”
“为了应对华社及各地的家长对这种不合理政策的抗议与不满,当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其中迁校就是为不增建华小的政策作为替代或化解群众压力的一种手法。而这种没有对症下药的迁校做法,过去确实也引发了不少风波。”
因此,董总吁请政府,必须遵循教育法令及按实际需求制定和落实增建华小的制度和计划,明确列出增建华小的政策、程序、措施,以及执行单位和其职责,并协调各级政府相关机构主动增建华小,使建校计划能有效落实。
此外,董总也说,以迁校来作为不增建华小的替代方式,也是困难重重和充满问题。因为,有关规定的条件,即不能建在国家规划的学校保留地,尚要自已找地找钱兴建,可说完全否定了华小做为国家教育体系的地位。与此同时,它更对迁校设下严苛的条件,“必须得到所有家长书面同意,包括已报名和将入学的学生家长”,换言之,只要有任何一个现任或未来的学生家长反对,就不能进行有关的迁校。尤其是第七项的规定,“一旦搬迁,旧校舍必须完全关闭”,明明白白的透露了当局只允迁校,不允增建学校的意图。
董总强调,教育部果真重视家长的意见,就理应按需求增建华小,而非设下重重阻难。
盼滨华(二)校迁校内部矛盾获解
董总对滨华中小学3校(滨华一校、滨华二校及滨华独中)同仁长期致力于使三校各自拥有各自的校园的理想与努力,表示敬佩及尊重。
惟对于目前滨华(二)校三机构同仁努力进行迁校工作时,却因为出现部份家长持不同意见而引发风波,董总深表关注,并希望学校3机构成员、教师及家长能本着华教的利益,设法化解内部矛盾,共谋学校朝向更美好的发展道路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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