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州政府指责环保分子莎莉法与文冬国会议员黄德诽谤,并接连向他们发律师信索偿。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批评,彭州政府此举等如把自己摆上“神台”。

林冠英说,部长或州务大臣可以用个人身份告他人诽谤,以保护个人声誉。

不过,他强调,政府不应该起诉任何人诽谤。

滥用资源与特权

他今日发文告谴责,彭州政府准备起诉莎莉娜和黄德诽谤,简直是滥用资源和特权。

“一般人采取诽谤诉讼,是为了通过法律捍卫个人或公司的声誉,但如今(彭亨)州政府却扩大了诽谤定义,以掩护政府政策,以避免政策受到人民的质疑和批评。”

“这有别于部长或州务大臣个人采取的诽谤诉讼行动,因为他们以公职行事时,有权这么做以保护自己的个人声誉。”

“然而,当政府采取诉讼行动,无异于是将政府置于‘神台’上,以为政府是神圣的存在,没人可以说他们的坏话。这难道不是政府滥用特权和资源的表现吗?”

林冠英强调,政府理应保护人民,而不是让人民反过来维护他们。

“这不是民主的意义,州政府把言论自由视为洪水猛兽,已经侵犯了每个公民争取权益的基本权利。”

彭接连发律师信

他指出,彭亨州政府有责任厘清或反驳莎莉法的言论,而非诉诸法律起诉对方诽谤。

他也认为,黄德仅仅是在履行国会议员的职责,代表人民发声,因此行动党已经委派法律局主任蓝卡巴为黄德在庭上辩护。

2月10日,彭州政府向大马生态组织(PEKA)主席莎莉法莎宾娜(Shariffa Sabrina Syed Akil)发出律师信,控诉对方不负责任地发言,已经损毁州政府的声誉。

根据信函,涉案的“诽谤言论”包括莎莉法去年12月29日及30日在面子书个人帐号的贴文,以及她在今年1月12日接受《阳光日报》时的访问。

彭州政府之后也向黄德发出律师信,指责黄德面子书上载的两支影片涉嫌诽谤和诋毁彭州政府的形象。

彭亨州政府都是通过律师楼Hidayah Ishak & Partners,向莎莉法和黄德发出律师信,同样要求两人在14天内,于社交媒体平台无条件公开道歉,同时道歉贴文必须事先获得当事人批准,而且不得删除。

彭亨政府也要求赔偿100万令吉或同等价值的赔偿,以弥补彭州政府的名誉损失,否则将入禀法庭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