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员阿里阿米尔25年前在未经审讯下遭两度扣留逾三年,他此后不断为尝试自己洗冤。他最近从特别法庭取得有利判决后,如今再度报警,希望重启刑事调查,还自己一个清白。

阿里阿米尔(Md Ali Amir Batcha)在沙亚南警区总部报案后向媒体表示,他这次报案针对了5名前警察,指控他们涉嫌在1997年串谋动用紧急条例来对付他,使他含冤被扣留3年。

“在我的报案书,我点名警队的前最高领导,他于1997年指示反风化、赌博和黑社会组(D7)逮捕我;我也点名当时的柔州总警长,他向武吉阿曼提呈报告,声称我涉及罪案。”

阿里阿米尔所声称的警队前最高领导,应该是拉欣诺(Abdul Rahim Mohd Noor),他于1994年1月到1999年1月担任全国总警长。

阿里阿米尔于1997年遭警方援引紧急条例,在未经审讯下扣留在柔佛新邦令金扣留中心长达3年。

当时,警方指控阿里阿米尔与4位警员一同策划抢劫银行;不过,阿里阿米尔一贯否认指控,坚称自己当时已被调往雪兰莪州工作,不可能参与策划抢劫案。

特别法庭还清白

阿里阿米尔现年68岁。他在今天记者会也指出,特别法庭最近裁决已经还他清白,因此当初的逮捕和扣留不正当。

他补充,他上周已将特别法庭的判决书送往沙亚南高庭备案。

“我希望警方能够采取行动,杜绝类似的恶法再度使用。我不希望见到再有警察因为传言蜚语而遭到牵连。”

此外,他呼吁政府可以设立独立警察投诉和不当行为委员会(IPCMC),以确保警方权力受到制衡。

《当今大马》已联络拉欣诺,以及沙亚南警区副主任蓝瑟(Ramsay Embol),以寻求他们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