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59分更新

中霹雳县议会早前宣布,斋戒月期间禁止食肆在下午3点前招待堂食。不过,踏入斋戒月的三天前,当局却取消这项规定。

霹雳行政议员努丽(Nolee Ashilin Mohammed Radzi)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透露,县议会原本是在3月22日发出规定,但后来在3月31日发出新的通告宣布取消。

努丽也向《当今大马》出示最新的通告。通告提到,所有食肆在斋戒月期间可如常营业。

“中霹雳县议会志期3月22日的通告,禁止食肆在下午3点前营业,但这项规定已经取消了。”

“因此,所有食肆可照常营业。“

或有食肆不知最新规定

努丽(下图)也表示,或许是因为有些食肆不知道最新的政策,所以引起误会。

“或许(取消规定)是最近才发出的通告,所以许多(食肆)不知道。”

努丽也说,不同的地方政府可制定各自的规定。

“不同县市允许堂食的时间规定不一。“

网上流传志期3月22日的通告副本显示,通告是由县议会主席莫哈末苏克里(Mohd Syukri Azaari)所署名。

根据通告,在斋戒月期间,县议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食肆在下午3点前不可营业,否则将视为违反县议会法令,最高可罚款2000令吉,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以及违令营业可每天罚款最高200令吉。

县议会声称通告有误

莫哈末苏克里随后发表声明解释,上述通告每年都会斋戒月以前,发给穆斯林食肆店主,而县议会也无意将非穆斯林食肆业主牵扯其中。

“鉴于这项通告已引起网民和公众的混淆,县议会已发出取消通知,并于3月31日即日起生效。”

“然而,(县议会)劝诫所有食肆店主和顾客,尊重这项在这个神圣月份斋戒的本地敏感性。”

莫哈末苏克里也为这项规定所引起的混乱,向公众道歉。

全国穆斯林在本月3日(星期日)起进入斋戒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