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亚庇11家公司老板提呈假银行账单,以竞标学校宿舍的熟食供应合约,结果个别挨罚1万5000令吉罚款。

《马新社》报道,亚庇特别反贪法庭裁定,他们涉及伪造假文件,以获取2014年至2018年的供应合约,价值逾2579万令吉。

所有被告分别挨控三项罪名,并在法官阿布巴卡(Abu Bakar Manat)面前承认有罪。

他们分别是罗斯纳(Rosnah Lutok, 33岁)、民利( Menly Masikar, 31岁)、依拉(Erar Angsabung, 53岁)、迪嘉那(Tekenah Aring, 36岁)、乃玛(Naima Omopor, 47岁)、达里乌斯(Darius Pengeran, 29岁)、阿美拉(Amira Atirah, 25岁)、依尔万(Irwan Gintaun, 34岁)、阿斯林(Asrin Songorou, 29岁)、普拉里(Pulali Angsabung, 31岁)和萨哈迪(Sahadi Andawai, 23岁)。

他们被控向沙巴教育局提呈假银行账单,以索取教育部在沙巴数县的属下学校之熟食供应合约。

每项罪状挨罚5千

他们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下,即伪造假文件罪。

阿布巴卡裁定,他们在每项罪状下,挨罚5000令吉。

报道指出,所有被告已经缴付罚款。

本案控方代表为反贪会副检察司努鲁(Nurul Izzati Sapifee),而被告代表律师是拿笃巴金达(Datu Baginda Datu Laja)。

另二人以假文件索医院合约

另一方面,在同一法庭下,两人承认伪造文件,以获取哥打毛律医院(Kota Belud Hospital)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的食物供应与运送服务合约,价值超过129万令吉。

两名被告分别是哎美里那( Emeylina Tanggauh, 38岁)和费沙(Faizal Mingin, 40岁),皆无律师代表。

法官裁决,他俩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假文件罪),并要求他们按每项罪状,个别支付5000令吉罚款。

两名被告已交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