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36分更新

一马公司案续审,一马公司前财务长阿兹米供称,曾接获会计行毕马威的来电,要求会见时任首相纳吉。

阿兹米(Azmi Tahir)为第12名控方证人,今日在高庭上供证。

他称,毕马威(KPMG)曾于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15日之间向其表明,不满一马公司所提供,用以稽查公司对Brazen Sky Limited的23亿美元海外投资的资讯和文件。

他表示,尽管管理层已竭尽所能给毕马威提供相关资讯,惟毕马威仍不满并要求会见唯一股东纳吉。

一马公司是由财长机构(MoF Inc)全权持有,而纳吉当时也兼任财政部长,以及一马公司的董事部顾问。

确定没问题才签字

阿兹米在接受辩方律师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交叉盘问时供称,毕马威稽查师阿末纳兹里(Ahmad Nasri Abdul Wahab)在电话中重申,毕马威只有在听取纳吉对Brazen Sky Limited的海外投资说明后,才会签署一马公司2013年的财务报表。

万艾祖丁:你听到这项要求时,有什么反应?

阿兹米:我很惊讶。我询问他们,为何要会见首相?他们说,他们想要向股东确认一切安好。他们说,如果安好,他们就会签署(一马公司财务报表)。

阿兹米供称,在接获阿末纳兹里来电后,他联系刘特佐,以告知他毕马威的要求。

阿兹米向万艾祖丁解释,刘特佐似乎质疑毕马威为何坚决要与纳吉会面。

“我(就毕马威的要求)与刘特佐联系,刘特佐询问毕马威为何要会见首相,为何不接受(一马公司管理层提供的)资讯。”

“(我告诉刘特佐,)他们说,如果满意与首相的会面结果,他们就会签署,而刘特佐问‘确定吗?确定吗?’,我说‘是的’。”

委德勤取代毕马威

万艾祖丁随即质问,阿兹米为何先致电刘特佐,而非纳吉当时的机要秘书阿兹林(Azlin Alias)。

控方此前主张,刘特佐是获得纳吉授意,参与一马公司的违法勾当。

辩方则声称,纳吉对此事一无所知,反之盗用公款一事全然由刘特佐和数名一马公司管理层人员所谋划。

阿兹米此前供称,毕马威最终于2013年12月15日会见纳吉。

毕马威随后遭一马公司开除,转由德勤(Deloitte)承担一马公司的稽查工作。

只有德勤愿稽查

阿兹米也供称,由于当时一马公司负面新闻缠身,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只有德勤愿意接受聘请。

除了毕马威和德勤,其他两家会计事务所为普华永道(PwC)和安永(EY)。

万艾祖丁:在聘请新的稽查公司时,刘特佐有没有插手或给意见?

阿兹米:没有。(与毕马威闹僵后)我们忙着自己找稽查公司,因为稽查工作已经过期了。要完成的工作很多,我无法想象新的稽查公司所需面对的压力。一马公司当时已经在新闻上‘出名’了,一些稽查公司可能不想为我们工作。

询及究竟是纳吉或一马公司管理层决定撤换稽查公司,阿兹米说本身不知情,只知道这可能是来自上头的指示。

不过,他并没有解释“上头”是指涉谁。

明天,毕马威的合伙人佐翰(Johan Idris)料会以控方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纳吉目前在一马公司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本案的承审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