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州一家杂货店因为把酒精和非酒精饮料摆放在同一个货架上,结果遭到当局开罚,因而通过行动党木威国会议员倪可汉喊冤。

倪可汉今天批评上述规定违反《1985年食品条例》,因而要求卫生部立即加以撤销。

事缘,卫生局官员于1月27日临检张云胜所经营的杂货店,并声称店里的酒精饮料和非酒精饮料摆放在同一货架上,抵触《1985年食品条例》第361(5)条文为名,进而开出出庭通知。

张云胜解释,该名官员当时仅要求他们前往曼绒卫生局(Jabatan Kesihatan Manjung)见其上司,惟他们最终因临近华人新年生意忙碌,而未前往。

他在约三个月后接到对方来电,要求缴交3500令吉罚款,惟经过协商,减低至3000令吉。

张云胜强调,自己并不知道将酒精饮料和非酒精饮料摆放在同一货架上乃违例行为,希望政府能够网开一面,取消罚款。

他今日是在倪可汉和班台(Pantai Remis)州议员黄渼沄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条例逾越法律所赋权力

倪可汉表示,他建议店主勿缴交罚款,因为相关条例逾越母法《1983年食品法令》所赋予部长的权力。

他解释,《1983年食品法令》旨在“保护公众免于在食品制作、售卖、食用,以及相关事项中,遭到健康危害和欺骗”。

“很显然,将酒精饮料置放在非酒精饮料旁边,无论如何都不属于这项范畴,因此部长所制订、官员如今所执行的这项规定非法且无效。”

“我要求政府立即修订这项规定以避免混淆,并从《1985年食品条例》取消这项规定。”

倪可汉也要求卫生部,立即撤销依据上述规定所开出的罚单和通知,并将所有罚款归还予遭罚款者。

抨部门主管屡私订规则

倪可汉也指出,卫生局官员发出的这项出庭通知,事实上存有缺陷,即未在出庭通知上注明出庭日期和时间,以及在未经检察官的同意下提出罚款。

倪可汉指出,此类滥权行为并不仅限于卫生部,许多部门主管私自制订规则,规定公众的穿着,乃至限定每日服务人数。

他要求政府总秘书,立即针对这些滥权的部门主管采取行动。

不应该把信仰强加于人

倪可汉认为,这些滥权事件背后隐藏着宗教考量。

“我知道有人借口‘伊斯兰是一种生活方式’,因此会触及生活中的每个面项。”

“让我告知所有穆斯林朋友,所有的宗教相信,信仰是一种生活方式,(即)你的信仰决定了你的生活方式。”

“兴都徒崇敬牛,他们不屠宰牛只或吃牛肉。如果兴都徒强加他们的信仰在其他人身上,如同在印度,许多我的穆斯林朋友也感到伤心。”

“同样的,我们不应将自己的信仰强加到其他人身上,特别是马来西亚这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国家。”

黄渼沄抨阿玛擅订条例

黄渼沄则批评掌管卫生事务的霹雳行政议员莫哈末阿玛(Mohd Akmal Kamarudin)也有类似的擅订条例的行径。

她说明,阿玛今年禁止其选区司南马(Selama)的所有便利商店售卖酒精饮料,并在州议会遭质疑时,声称自己得到当地商家的同意。

黄渼沄要求州政府交待,行政议员是否有权在自身选区颁布此种禁令。

她表示,不能因为某个地区特定族群较多,就不顾其它族群落实特定政策。

“不能因为穆斯林居民较多,就不允许(非穆斯林售卖酒精)。”

“我们是否可以用同样的标准,在印度居民较多的地区,(规定)马来居民、穆斯林朋友就不可以食用牛肉?”

“这种做法只会造成社会分裂和仇恨。因此不能以人多或人少,来决定这个(事情)可以做,或不可以做。”

黄渼沄也担忧,阿玛在司南马的做法将开启恶例,霹州其它县市或也会有样学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