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半更新

随着联邦法院今天驳回申请,前首相纳吉的撤换一马案主控官哥巴斯里南的努力,最终无功而返。

联邦法院三司今早一致裁定,纳吉要求阐释法律的申请并没有新论点,因而驳回申请。

以莫哈末查华威(Mohd Zawawi Salleh)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也指出,检察署委任私人执业律师出任主控官的课题,早在2014年的两宗上诉案有过裁决。

查华威所说的案件是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赛夫肛交案。当时,安华要求撤掉主控官沙菲宜,因为后者是跟巫统关系密切的私人执业律师,但受聘于总检察署,担任肛交案的主控官。

而沙菲宜如今是本案、纳吉SRC案和一马案的首席代表律师。

没有要纳吉付堂费

查华威指出,安华过去在上诉庭和联邦法院两次上诉,要求撤换赛夫肛交案的主控官,而法庭也有了裁决,说明可以通过刑事程序法典第376和379条文,直接或以“授权”(fiat)方式来委任主控官。

“既然法律有说明,我们没有理由要偏离这项宗上诉案的正确裁定。”

不过,联邦法院裁定纳吉不需要支付堂费。

纳吉之前向吉隆坡高庭申请撤换主控官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但于2月15日遭驳回,他随后到上诉庭挑战高庭判决,惟同样遇挫。

纳吉于去年9月入禀联邦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