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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彭投诉国阵滥用政府机关<br>选委会指无权撤销候选人资格
Jan 24, 2007 1:09 P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峇都达南州议席补选独立候选人黄志彭敦促选举委员会撤销国阵候选人阿都阿兹的参选资格。

现年22岁的黄志彭表示,如果选委会拒绝撤销阿都阿兹的参选资格,他将停止竞选活动以示抗议。

黄志彭昨日受询时指出,他已经两次向选委会投诉阿都阿兹滥用政府机关作为竞选用途。

两次投报国阵抵触竞选守则

黄志彭昨日第二次向选委会作出投报,并且呈上照片作为证据。他也针对此事向警方报案。

“选委会说他们已经警告这名国阵候选人,但是我们不要警告而已,我们要他的参选资格被撤销。”

他形容,“这就好象对方出动大炮和战斗机来对付我们,我们只有3个人而已”。

在黄志彭的竞选活动期中,其父亲黄魁令充当他的竞选经理,而弟弟则担任摄影师。

“在提名日(16日)后,国阵候选人和他的竞选员工大可回去睡觉或看电视,因为他们已经能够轻松胜出。但是现在的情况却有点过火,他们似乎完全不懂得规则。”

指国阵利用小学礼堂竞选活动

他解释,根据当局派发给两名候选人的竞选守则规定,禁止候选人和所属政党或竞选员工使用政府建筑物、公共车辆和公共通讯工具作为竞选用途,除非获得当局的书面批准。

他指称,“我有照片为证,例如他们使用了一间华小礼堂,到处挂满国阵旗帜以便让黄燕燕为候选人站台”。

他也宣称,有关方面也利用警方和地方议会罗里运载椅子和其他物品供国阵竞选之用。

问及他是否曾求证国阵有没有获得批准使用这么设备时,黄志彭回应说,“明显的国阵已经抵触竞选规则”。

选举官:守则纯属候选人指南

针对黄志彭要求撤销阿都阿兹参选资格,选举官阿都卡迪(Abdul Kadir Awang Bakar)回应说,选委会没有权力根据竞选守则撤销国阵候选人的资格。

他告诉《当今大马》,“竞选守则只是给候选人的一个指南,我们无法根据这个来撤销候选人资格”。

不过,针对黄志彭投诉阿都阿兹滥用政府机关,阿都卡迪指选委会已经采取行动包括拆除在小学礼堂的国阵竞选海报。

询及为何选委会没有采取进一步对付行动,阿都卡迪表示,“这些海报并非由候选人本身张挂的,可能只是由他的支持者'无意中'张挂上去,不是所有人都了解法律”。

他说,由于海报已经被拆下,因此他认为“此案已经结束了”。

黄魁令则对选举官的说辞作出反驳,“如果是我们抵触守则,我们可能已经被撤销资格了。选委会曾经告诉候选人必须遵守守则,否则将被撤销资格”。

针对双方的争议,国民大学属下大马与国际研究院的研究员黄进发指出,有关竞选守则已经注明该份文件只是一种指南,并且需遵照现有法律和条文行事。

目前正研究大马选举制度的黄进发补充说,由于法律没有清楚列明,导致该份守则一些条文是无法获得执行,因此“滥用政府机关”并不属于一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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