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巴迪州议员哈山干尼去年2月退党后,民兴党拿出他的预签辞职信,兴讼要求法庭强制这名叛将辞去州议员职位,但高庭今天裁定民兴党败诉。

《婆罗洲邮报》报道,亚庇高庭法官黄祥忠(Wong Siong Tung)裁定,预签辞函不合法,并且侵害哈山干尼的结社自由权。

“民选州议员应能自由地根据他或她的意志来行动,其独立判断不应在法律上受制于其政党、选民或任何人。”

“任何钳制或剥夺州议员自由的安排,都违反公共政策且违法。”

黄祥忠说明,任何限制哈山干尼结社自由权的安排和后续行为,都不具法律约束力。

“如果民选议员违反政治承诺,给他的适当惩罚应是,选民在下次投票时改为支持其他人。”

起诉人付5000堂费

法庭喻令起诉人罗勒托(Loretto Padua Jr)支付5000令吉堂费。罗勒托是民兴党总秘书,代表民兴党提出兴诉。

哈山干尼原属在野党民兴党,他中选不足半年,就在去年2月25日宣布退党,而民兴党随即拿出他预签的辞职信,要求州议长剥夺他的议员身份。哈山干尼后来加入土著团结党。

不过,沙巴议长卡金亚雅去年3月3日裁定,民兴党所提呈的哈山干尼辞职信无效,因为该信函乃哈山干尼预签,而且没有日期。

民兴党在去年4月发出律师信,起诉哈山干尼,也要求法庭强制哈山干尼履行其预签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