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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兰丹诚信党领袖胡桑慕沙成立“拯救吉兰丹”后,近来频挑起丹州的伐木课题。之前遭胡桑点名的Al Dar资源私人有限公司如今入禀诉讼,起诉胡桑诽谤并求偿6000万令吉。

不过,胡桑今午发文告表示,已指示其律师申请撤销诉讼。

Al Dar 资源公司代表律师阿吉尔(Azeel Eskandar Azmi)昨天召开记者会表示,该公司是基于胡桑在6月3日6日的面子书贴文,向吉兰丹哥打峇鲁高庭入禀诉讼,起诉胡桑诽谤。

阿吉尔称,胡桑的指控完全不实且无根据,具诽谤成分,破坏了Al Dar 资源公司的良好声誉。

胡桑慕沙也是诚信党哥打巴鲁区部主席。他此前在面子书上贴文指控,能吉利森林保护区(Hutan Simpan Nenggiri)第26区段内有伐木活动。

该地区受列为原始森林保护区。

此外,他声称,丹州政府所持有的Daulah Najah有限公司,获颁伐木特许权。

面临千万损失

根据阿吉尔,Al Dar资源公司要求胡桑,就诽谤言论赔偿1000万令吉。

该公司也要求另外4000万令吉的赔偿,作为公司因胡桑言论而导致的损失。

Al Dar资源公司的持有人莫哈末哈菲兹(Mohd Hafiz Mohd Rasdin,38岁)则要求1000万令吉的一般赔偿。

该公司也要求法庭,下令胡桑撤回面子书帖文,并且禁止胡桑本人或通过其他人,继续发表相关具诽谤的指控。

“答辩人也必须作出书面道歉,作出加重损害赔偿、惩戒性赔偿以及律师费用。“

阿吉尔也透露,已在6月12日向胡桑发出律师信,但一直未收到回复,所以分别在6月21日和22日入禀法庭。

他指出,法庭将在7月13日为案件过堂。

合约无关伐木

诉讼文件列出Al Dar资源公司因胡桑言论而导致的损失。

其中,诉方指控由于胡桑的言论,导致公司无法履行价值超过180万令吉的合同,进而面临4000万令吉各项损失。

Al Dar资源公司的持有人莫哈末哈菲兹也表示,其公司是获得Daulah Najah公司的合约,以在能吉利森林水坝建设中,清除木材残渣。

根据诉讼书,该公司的合约不是伐木合约,而是清除木材残渣,并且重新建设原住民村落。

“我要强调,说我涉及伐木的指控是不正确的。我是清除所有的木材,以便工程可以顺利进行。”

“我也强烈否认一切指控,我会在法庭上进一步解释。”

申请驳回案件

另外,胡桑今天发文告表示,已指示其律师申请撤销此诉讼。

“我已经指示我的律师入禀申请,撤销这起诉讼,因为这是在滥用法庭程序,以阻止揭露有关违法的行为。”

他也表示,由于吉兰丹森林局和反贪会也正在调查,因此,Al Dar资源私人有限公司这此时兴诉乃言之过早。

胡桑在文告中也强调,Al Dar资源公司发起诉讼,可说是双刃剑,最终损害该公司自己。

他也坚持自己在面子书的贴文,并未诽谤Al Dar资源公司。

胡桑也点出,吉兰丹州政府或是相关政府机构,至今也未否认有发出伐木合同和诉方有利益关系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