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今天流传一段视频,显示一台MPV箱型休旅车在交警开路下,快速穿过昨天的返乡车龙。

这种平民百姓动弹不得,但权贵却能通畅无阻的强烈对比,引起网民的热烈讨论。

据悉,视频中车牌为VBG 11的箱型休旅车,是前首相纳吉座车。不过,目前不清楚纳吉当时有否在车上。

警察不应护送强盗

行动党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今天在推特转发相关视频,同时疾呼部长和副部长不应享有警察开路的特权。

他补充,其他没有职位者,以及 “被判强盗民膏的人”更不应该拥有这种特权。

“警察的工作是逮捕强盗,不要让警方沦为护送强盗的工具。请维护我们警察的尊严!”

2020年7月28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宣判,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7项指控皆罪名成立,分别涵盖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案件目前在上诉庭等待审理。

另外,纳吉也在一马公司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案件目前还在高庭审理中。

去年11月,全国总警长阿克里不点名表示,就算是被判罪成的前首相,在案件上诉期间仍可享有警察保护与护送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