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二媒体报道,赛沙迪案控方要求传召编辑
这两家媒体分别是《Astro Awani》和《阳光日报》。
除了两家媒体,控方也指责赛沙迪办公室的通讯主任法汉依克巴(Farhan Iqbal)妨碍司法,要求法庭一并传召法汉供证。
不过,吉隆坡高庭最终驳回控方的申请。
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涉挪用政党资金案节外生枝,控方不满两家媒体报导据称是反贪会官员与赛沙迪的交谈内容,不仅反贪会报警要求调查,副检察司也要求法庭传召两家媒体的编辑出庭供证。
这两家媒体分别是《Astro Awani》和《阳光日报》。
除了两家媒体,控方也指责赛沙迪办公室的通讯主任法汉依克巴(Farhan Iqbal)妨碍司法,要求法庭一并传召法汉供证。
不过,吉隆坡高庭最终驳回控方的申请。
今天赛沙迪案续审,副检查司旺沙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声称,有人将一段还未呈堂成为证据的录音,泄露给上述两家媒体。
但司法专员阿兹哈(Azhar Abdul Hamid)裁定,媒体有权报道法庭审讯,而公众也可自由发表合理的评论。
“就媒体而言,他们可以自由报道法庭上发生的事,这是个公开庭审。”
“至于公众评论,我们无权阻止公众发表任何评论。联邦宪法阐明了这点。”
控方不满录音外泄媒体
引起争论的录音是由辩方律师哥宾星昨日在法庭播放,据称是反贪会官员耶山萨普安(Ihsan Sapuan)与赛沙迪的对话。
旺沙哈鲁丁指称,《Astro Awani》和《阳光日报》不知从何处获得录音来报导,因此要求法庭传召两家媒体的编辑出庭,以供出新闻来源。
同时,他也要求法汉依克巴出庭解释推文原因。
但辩方律师安美嘉则认为,妨碍司法的原则仅出现在陪审团制度上,而陪审团制度早已废除。
她并强调,虽然公众有权自由发言,但每每控方不满一些事情就去报警。
“这是种恐吓,(控方)必须停止。凡事需要解决的问题,都可以在庭上解决。”
“……我关注的是,你是说公众不能开口(评论)。什么时候有这条法律?”

“据我所知,我们仍是个民主国家,仍相信新闻自由、言论自由。”
“所以,我们要威胁这名发表评论的年轻人(法汉依克巴),坚持要传召他出庭?这是要把我们引向何方?”
安美嘉(上图)提醒控方,本案攸关公共利益。
“这是你的提控,它攸关公共利益。如果评论合理,你就必须接受评论(本案)是公众的权利。”
耶山报警要求查三方
耶山萨普安本人今早向警方举报,《Astro Awani》、《阳光日报》、法汉依克巴玷污反贪会名声。
他在报案书中,要求警方调查上述三方,如何获得未呈上法庭的录音档。
昨天,哥宾星在法庭上读出据称是耶山萨普安和赛沙迪的对话内容,据悉,两人是在去年7月12日,于赛沙迪的八打灵家中有过这段对话。
根据哥宾星,赛沙迪当时告诉耶山,他不会签署任何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支持慕尤丁。
哥宾星念出的赛沙迪与耶山谈话内容显示,耶山向赛沙迪承认在希盟政府垮台后,反贪会成了政治工具。
录音列为已鉴定文件
反贪会调查官萨梅兹(Syahmeizy Sulong)昨天供称,他对这段对话一无所知,惟证实反贪会确有官员叫“耶山萨普安”这个名字。
虽然承审法官允准哥宾星在庭上播放这段谈话录音,但却拒绝接受这支录音为呈堂证据,只是当做“已鉴定文件”(Identified Document,简称IDD)处理。
在法庭,“已鉴定文件”不算呈堂证据,含金量不足。
目前,尚不清楚耶山萨普安会否遭传召出庭。
赛沙迪在本案中共面对四项控罪,包括失信和滥用团结党青年团的100万令吉资金、及洗黑钱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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