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土著团结党巴莪国会议员慕尤丁今日在国会辩论时,捍卫国安法令的未审讯扣留条文。身为希盟前朝政府时期的内政部长,慕尤丁却遭到前同僚的质疑。

行动党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质问,为何慕尤丁无法出示证据,却依然允许警方以国安法令来逮捕淡虎案的12名嫌犯。

不过,慕尤丁坚持当时的逮捕无误。他更称,当时的希盟政府并没阻止他。

慕尤丁是在国会下议院,参与辩论延长《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第4(5)条文5年的动议。

他称,有必要延长国安法的未审讯扣留条文,以便对付严重罪犯和恐怖组织。

雷尔于是质问,在淡虎案大逮捕时,慕尤丁身为当时的内政部长是否掌握足够证据,以证明其中两名行动党议员涉及重大罪行。

相信警方判断

对此,慕尤丁表示,当时逮捕行动是依照程序,且经过警方的详细调查,而他必须相信警方的判断。

他续称,当时采取行动时,内阁也没说要取消逮捕或禁止他采取行动。

他称,既然内阁当时没有任何决定,他仅是运用自己的内政部长职权处理淡虎案。

“警方当时所做的一切,都是依据他们的调查结果。”

“我不能说总警长在撒谎,或是不对的。”

搬出内阁背书

虽然雷尔与其他希盟国会议员不满慕尤丁的说法,但慕尤丁坚称当时是依据内阁所委托的责任,且按照法律行事。

“据我所知,到现在为止,(时任)内阁不曾有过任何决定。我们曾经有过22个月(执政)!你们又做了什么?”

雷尔(下图)则多次打岔,大声质问慕尤丁有何证据以国安法逮捕两名行动党议员。

雷尔所指的两名议员是森美兰龙城州议员古纳瑟卡兰(P Gunasekaran)与时任马六甲行政议员沙米纳丹(G. Saminathan)。

2019年10月初,警方接连逮捕12人,指控他们涉及淡米尔之虎的活动,并援引《国安法》拟扣押他们长达28天。后来,其中10人在10月29日在6个地方法庭分别面控。

随后,同年10月31日再有第二轮提控,全部12名扣留者都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条文,即支持恐怖主义组织或恐怖主义行为。

不过,时任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于2020年2月,认定12名被告所面对的34项控罪并无入罪可能,并撤销所有12名被告的一切控罪。

“淡米尔之虎”是斯里兰卡淡米尔族武装组织,即1983至2009年斯国内战的主角之一,主要盘踞在斯里兰卡北部。但该组织于2009年被击溃,其领袖普拉巴克兰(Velupillai Prabhakaran)遇害后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