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队基金法修订,允许LTAT海外投资存款
国会报道
国会下议院今日以声浪表决方式,通过《1973年武装部队基金法令》修订案,赋予武装部队基金局更大的投资空间。
这项修订案允许武装部队基金局(LTAT)将资金存入国内外银行及金融机构、收购动产不动产、投资房地产和基建开发,以及各国证券委员会批准的任何金融产品。
国会报道
国会下议院今日以声浪表决方式,通过《1973年武装部队基金法令》修订案,赋予武装部队基金局更大的投资空间。
这项修订案允许武装部队基金局(LTAT)将资金存入国内外银行及金融机构、收购动产不动产、投资房地产和基建开发,以及各国证券委员会批准的任何金融产品。
武装部队基金局也获准设立公司。
除了扩大投资范围,修订案也对武装部队基金局存户提供政府担保。
换言之,当武装部队基金局无能付款给存户时,它可从政府综合基金(Consolidated Fund)申请预付款,惟须尽快偿还。
其它修订内容包括加强董事会的管束,包括董事不能犯过刑事罪、若因为违反条例而引发损失则必须承担个人责任。
国防部副部长依玛希山(下图)声称,这项修订将让武装部队基金局分散其资产,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

过往管理表现堪忧
然而,部份国会议员对这项修订案,以及武装部队基金局的过往管理表现感到担忧。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要求政府解释,允许武装部队基金局将资金存入离岸账户的必要,且该局是否已如此为之。
“此类行为难道不是违法且错误的吗?我们应当使用既有资金在国内投资,否则我们将与潘多拉文件中提到的那些人成了一丘之貉。”
潘多拉文件(Pandora Papers)此前揭露,部分大马政治人物和富贾设有离岸公司或账户。
无论如何,拥有离岸账户、公司或信托,并不意味着涉及违法活动,设立离岸账户也非违法行为,惟这些做法经常被利用以逃税或避税。
依玛希山澄清,武装部队基金局目前并无任何离岸投资,惟确实有意投资海外市场。
必须避免政治介入
此外,安华也提醒,武装部队基金局必须免于政治介入,以确保资金惠及退伍军人,特别是B40群体,而非图利精英阶层。
安华的说法获得巫统巴西沙叻国会议员达祖丁的支持,后者抨击武装部队基金局长期经营不善。
行动党芙蓉国会议员兼前交通部长陆兆福则表示,纳吉政府利用武装部队基金局救济交通自动执法系统(AES),即是政治介入的例子。
纳吉政府曾指示武装部队基金局,以5亿5500万令吉的价格,接管两项自动执法系统的特许经营权,惟根据稽查公司毕马威估值,这两项特许经营权仅值2亿51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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