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服局发布总监公文,意在回应“辱骂官员”事件?
这篇公文志期8月8日,发文者为公共服务局总监莫哈末沙菲克(Mohd Shafiq Abdullah),正是高官辱人事件的主角之一。
莫哈末沙菲克在公文中提醒公务员不应以挑衅的方式,回应公众、主管、同事、上司对其服务不满的评价。
下午5点更新
高官辱人事件发生一周后,公共服务局今日在面子书上发布一篇公文,似乎意有所指。
这篇公文志期8月8日,发文者为公共服务局总监莫哈末沙菲克(Mohd Shafiq Abdullah),正是高官辱人事件的主角之一。
莫哈末沙菲克在公文中提醒公务员不应以挑衅的方式,回应公众、主管、同事、上司对其服务不满的评价。
他表示,若有过份挑衅言行引起公众关注,或成为坊间热议素材,将是不负责任的行径,且有违公务员的工作文化。
“所有公务员必须正向接受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或批评,包含其上司在内,以便改善及提升公共服务。”
“公务员也应当以正向的态度,应对公众的反馈和投诉。”
风波主角之一
8月3日,马来西亚半岛移民服务工会(KPISM)申诉,莫哈末沙菲克于当日因不满未获礼遇,而在机场离境大堂,公开训斥和羞辱移民局官员。
莫哈末沙菲克之后否认这个说法。他反称移民局官员未按照规定,审查他与同行代表团的出境文件,属严重罪行。
内阁随后于8月6日成立四人内部委员会调查,成员分别为总检察长依德鲁斯、总警长阿克里沙尼、总稽查司聂阿兹曼,以及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
莫哈末沙菲克指出,公共服务局总监一职,乃是援引《联邦宪法》第144(3)条文设立的特殊职务,主要职能为修订公务员任命资格与条件相关政策。
“因此,公共服务局总监作为公共服务局的最高官员,并非仅仅负责该局事务,也须按照《联邦宪法》、法律和既有规定,对公共服务领域负责。”
“是故,公共服务局总监势必有责任,对国内公共服务系统提出意见或批评,以提升(服务)品质和合规。”
必须品行端正
他表示,公务员的职责乃是为国家利益服务。
“因此,公务员必须实诚、有效、诚信地履行职责,以维护公共服务的质量。”
此外,莫哈末沙菲克提醒,公务员必须品行端正,切勿公开发表可能影响公共服务和政府良好声誉的言论,以及为一己私利散播不实消息,抑或诽谤其他公务员。
他表示,公务员也不得滥用言论自由和科技之便,来实现个人议程,以致违反既有规定和法律。
“公共服务局不能也不会保持沉默,放任任何人为达到个人不良议程,诽谤或不公对待任何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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