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58分更新

联邦法院今天驳回前首相纳吉要求提呈新证据的申请,接下来将开始审理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案上诉主案。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五司,今午一致驳回纳吉的申请。

接下来,联邦法院五司将聆审纳吉的最终上诉。不过,五司仍未择定会否在今天马上继续审理主案。

其余4名法官分别是东马首席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娜丽妮(P Nallini)、林添钻(Mary Lim Thiam Suan)和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纳吉所提呈的新证据,旨在证明SRC案的承审法官纳兹兰曾在马来亚银行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曾间接参与设立SRC公司,并贷款予一马公司。他因而质疑,纳兹兰在审案时存有利益冲突。

SRC最初为一马公司子公司,目前由财长机构全资拥有。

无法证明纳兹兰偏私

由东姑麦文朗读的联邦法院五司判词说,他们认为新证据跟纳吉的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无关。

“我们不认为新证据证明法官纳兹兰在裁决时,有任何未揭露的个人利益,导致他的裁决有偏见。”

“我们也没有发现,法官纳兹兰在审理时,受到他以前在马来亚银行任职的经验影响。”

东姑麦文说,纳吉的辩护律师无法说服联邦法院五司。

“不管纳兹兰的裁决是否正确,此案上诉的主要考量是,纳兹兰有否按照法庭记录在案的证据来裁决。”

盼法庭重审SRC案

2020年7月28日,时任吉隆坡高庭法官的纳兹兰裁定,纳吉在本案中的七项控罪全数罪成,判处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允准暂缓刑罚,以候上诉。

2021年12月8日,上诉庭维持高庭判决。纳吉律师团队接着于今年4月25日在联邦法院入禀上诉

今年8月,纳吉坚称,他所获得的新证据,足以证明纳兹兰涉及利益冲突,法庭应当重审SRC案。

纳吉此前曾任财政部长,也是一马公司的顾问局主席、SRC公司的名誉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