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今天开始审理前首相纳吉的SRC案最终上诉,纳吉辩护律师表示,纳吉于今年5月到7月之间收到匿名信封,内含SRC案承审法官纳兹兰涉及利益冲突的证明。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今天中午告诉联邦法院,在过去两年的审讯期间,他们并没取得这些资料,因此直到今天才向法院提呈新证据。

郑宝德说,若非纳吉在5月9日到7月7日收到这些匿名信封,辩护律师团也不知道这些资料及新证据的存在。

他指出,纳吉原本并不清楚纳兹兰在马来亚银行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曾间接参与设立SRC公司,以及贷款予一马公司一事。

今天聆审此案的联邦法院五司,是由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其余4名法官分别是东马首席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娜丽妮(P Nallini)、林添钻(Mary Lim Thiam Suan)和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SRC最初为一马公司子公司,随后由财长机构全资拥有。

纳吉于8月9日撤回纳兹兰涉嫌受贿的指控,惟坚持新证据足以证明纳兹兰涉及利益冲突,应当重审SRC案。

若驳回则继续审主案

如果联邦法院驳回提呈新证据的申请,则将继续审理主案的最终上诉,即是否废止吉隆坡高庭对纳吉的罪成判决,乃至撤销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判刑。

不过,暂时不清楚,是否由同一批法官来承审有关终审。

庭审时间原订为10天,惟最终改为8月15日至19日,以及8月23日至26日,共计9天。

2020年7月28日,时任吉隆坡高庭法官的纳兹兰裁定,纳吉在本案中的七项控罪全数罪成,判处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允准暂缓刑罚,以候上诉。

2021年12月8日,上诉庭维持高庭判决。纳吉律师团队接着于今年4月25日入禀上诉。

纳吉此前曾任财政部长,也是一马公司的顾问局主席、SRC公司的名誉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