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日续审前副首相阿末扎希的贪污失信案。阿末扎希向法庭表示,如果他是贪官,则他肯定会以个人身份来接纳一名公司董事所提供的200万令吉,而不会把它称作“政治献金”。

《马新社》报道,阿末扎希供称,他通过三张支票方式收取上述由Profound Radiance有限公司(简称PRSB)董事阿兹兰(Azlan Shah Jafril)的200万令吉。

他补充,但是阿兹兰却把相关款项标记为“慈善机构”以及“给副首相的政治献金”。

“这些两百万令吉的钱并没有进入我的个人账户,而是给了健思基金会的托管律师楼Messrs Lewis & Co”

“如此诚恳的我被提控,而‘侵吞’金钱的人却没有挨告。我认为这种事情不应该发生在我身上。”

阿末扎希也指出,也是控方第18证人的阿兹兰指出,他提供的两百万令吉是政治献金,同时用于慈善,既然那是他宣誓下的口供,则法庭应该加以接受。

阿末扎希是接受副检察司阿都玛立(Abdul Malik Ayob)的交叉盘问时,发表上述的立场。

谁给涉案公司批准?

阿都玛立接着多次追问阿末扎希,内政部批准PRSB处理在尼泊尔和巴基斯坦的一站式签证中心的事情。

不过,阿末扎希却似乎不愿回答,只是根据一份会议记录说,根据内政部会议上的各个建议后,PRSB获得批准。

阿都玛立:我还是不确定到底谁决定给予PRSB批准。当我细看口供,你说指示来自时任首相纳吉,但是纳吉说,这次决定是其他人所做,即内政部秘书长以及副秘书长。

阿末扎希:法官,我希望这个副检察司未来不会成为部长,我希望他了解规矩,即部门总是需要依循一样的程序。

阿都玛立:我没有想要当政治人物。

阿末扎希:最好,你确实不配。

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随即指示阿末扎希回答阿都玛立的提问。

阿末扎希在本案中,共面对47项控状,分别为12项失信、8项贪污及27项洗黑钱,涉金额超过1亿令吉。

根据第16、17和18控状,阿末扎希涉及协助PRSB受委为在巴基斯坦和尼泊尔的移民签证一站式中心营运商,而抵触贪污罪名。

阿末扎希在本案的代表律师是郑宝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