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终极上诉SRC案失败后,除了必须根据高庭最初判罚入狱12年,也必须缴付2亿1000万令吉高额罚款。

纳吉是否已支付这笔高额罚款,以及如何支付等问题,引起外界的高度关注。

《马新社》报导,多名律师受访指出,纳吉可以在12年监禁期间的任何时候缴清罚款。

律师莫哈末哈尼夫指出,根据法律原则,纳吉可以随时缴付罚款,不过若在12年刑期届满时仍没有缴还罚款,则将根据联邦法院额外监禁5年。

另一名律师林伟杰也认同这观点,法院没有规定缴付罚款期限,因此只要在12年监禁期间缴付即可。

或可以分期支付

此外,律师维斯瓦纳丹认为,纳吉可以按照《刑事程序法典》第283条文,分期付款或出售产业缴还罚款。

“通常,会给予合理时间缴付罚款。”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五司昨日维持上诉庭裁决,宣判纳吉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罪成,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