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个月一名前雪兰莪州瓜拉冷岳县议会主席被控受贿后,再有一名该县议会前主席挨控受贿。

《马新社》昨天报道,前雪兰莪州瓜拉冷岳县议会主席莫哈末再因(Mohamad Zain A Hamid)涉受贿2万2100令吉,昨天面控11项控罪,惟不认罪。

承审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允许现年48岁的被告,以1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需交出护照及每个月需到反贪会办事处报到一次。

受贿助取县议会工程

根据起诉书的前8项控罪,莫哈末再因收贿9000令吉,以协助一人的公司获得县议会的工程。而这笔款项则是汇入其女友的银行账户。

至于第9至第11项控状,则是莫哈末再因让同一人,为其缴付1万3100令吉的信用卡账单。

被告是在2018年9月28日至2020年6月15期间,于蕉赖Taman Mutiara的联昌银行(CIMB)以及马来亚银行(Maybank)总部犯下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即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将判囚高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择定10月26日为案件过堂。

多名地方官相继被控

这也是近两个月来的第6名地方政府官员被控。

9月30日,雪兰莪州瓜拉冷岳县前主席莫哈末阿兹哈,也因涉嫌收取总额高达10万令吉贿金而被控4控罪。

而稍早前的9月23日,乌雪县议会前主席、瓜拉冷岳市议会前主席、雪邦市议会前副主席以及瓜拉冷岳市议会的测量师被控,他们被指收取贿金、机票、昂贵交车、购买轿车的现金,还有苹果手机等作为利益交易的回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