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阵与国盟的三名候选人在投票时穿戴党徽的衣物或装饰投票,涉嫌违反选举条例。

这三人是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土著团结党的贾玛鲁丁与巫统的前登州大臣阿末賽益。

哈迪阿旺也是登嘉楼马江候选人。他今早在当地鲁西拉国小投票时,身穿绿色无袖外套,但网民从网络照片中发现,哈迪外套左上方印有伊党党徽。

网民因而质疑对方违规为何依然可以投票。他们也不满选委会双重标准,不仅没有依法禁止哈迪投票,还站在哈迪一旁微笑合照。

事后还上传照片

此外,贾玛鲁丁代表国盟上阵敦拉萨镇国席,他今天造访斯里安格力(Seri Anggerik)国中的投票站时,衣服上佩戴国盟徽章,但投票中心的选委会官员却没有察觉或阻拦。

贾玛鲁丁的主要对手是公正党顾问旺阿兹莎。

另一方面,阿末赛益则穿着国阵党服,在投票站投票。

阿末賽益是国阵甘马挽候选人。根据其面子书专页发布的照片,他穿着印有国阵党徽的衣服,以及印有他肖像的党徽在投票站投票。

可判处一年监禁

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26(1)(g)条文,投票者在投票时或在投票中心的方圆50米内,不得穿戴、携带或持有任何印有候选人姓名、徽章、或任何政党标志的衣服或物品。这包括衣服、帽子乃至口罩等。

任何人若抵触这些条例,可能面对最高一年监禁、最多5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