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玛丽亚批评,新任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无视《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违反公正原则,而公然捍卫有关恶法。

玛丽亚陈也是前国安法扣留者。她今天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批评,赛夫丁不了解国安法的程序及其造成的制度性不公。

“部长忘了(国安法)第30条文允许极其不公平的待遇,即可一直拘留某人在监狱,直到所有庭审和上诉结束为止。”

“结果,有扣留者遭监禁超过7年,甚至是10年之久。”

 “我们需要提醒,国安法是一个运用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和《2015年反恐法令》(POTA)的程序。在防范罪案法令下,警方可以扣留一个人长达59天,而不需面对司法监督。”

她是回应赛夫丁声称,相对于已废除的内安法令或紧急条例所允许的60天扣留,国安法只是允许28天的说法时,如此表示。

虽然人权组织和民间重申废除的要求,赛夫丁(下图)却似乎无意检讨有关法令。他今天辩称国安法已纳入法庭程序,而只允许扣留28天,之后则需释放或提控上庭。

形容为懒惰的查案方式

此外,玛丽亚陈批评,国安法允许当局将被告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发表过的口头和书面声明列为证据,就算是在胁迫下获得的证据也不例外。

再加上长达28天的扣留期,她认为,这将提高扣留所中的虐待风险。

她也惊讶,警方竟然无法根据刑事程序法典,在14天内完成专业的调查。

针对警方常以需要更多时间来调查,作为预防性扣留的借口,她建议警方先搜集证据后才逮捕嫌犯。

“国安法提供了一种懒惰的调查方式,即先逮捕再搜集证据。难道,我们不该改变这种做法吗?”

“我们有太多滥用程序的例子,比如我的案例。凯鲁丁(Khairuddin Abu Hassan)、(律师)郑文杰和我们全都遭到错误逮捕。”

警方需更专业公正行事

玛丽亚陈强调,警方和刑侦人员有必要更专业及维持公正的标准。

“如果当局继续合理化,使用否决公平和公开审讯的法律工具,正义将无法伸张。”

2016年11月18日,警方在净选盟5.0集会前夕援引国安法扣留玛丽亚陈长达10天。

当时,她单独监禁在一个没有窗口和床,面积只有15尺乘8尺的牢房。她之后批评有关扣留行动残暴,并形容与内安法令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