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今天驳回4名州议员挑战槟州反跳槽法合法性的准令申请。

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通过线上审讯聆听4名州议员的代表律师纳班(DP Naban)和槟州政府代表律师玛力英迪亚斯(Malik Imtiaz Sarwar)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东姑麦文指出,联邦法院在今年8月已裁定槟州反跳槽法合法合宪,并裁决槟州议会在州宪法加入的第14A新条款有效及合宪,该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一致。

根据州宪法第14A条款,一名州议员中选后,一旦退党、被开除或被终止党籍,其议席将被悬空。

4月12日,高庭司法专员阿兹占批准槟州议会和议长刘子健的一项申请,以便向联邦法院提出法律问题,寻求聆审并定夺槟州反跳槽法的合宪性。

槟州议会和议长要求联邦法院厘清,槟州宪法第14A条款是否抵触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而无效。

本次兴讼的4名州议员分别是土著团结党的柏淡州议员卡立末达(Khalid Mehtab Mohd Ishaq)、直落巴巷州议员祖基菲里(Zolkifly Md Lazim),以及原属公正党的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Afif Bahardin)与双溪亚齐州议员祖基菲里(Zulkifli Ibrahim)。

他们于2020年入禀3份传讯令状(writ of summons),挑战槟州议会和议长于2020年10月提呈悬空他们的4个州席,并重新举行选举的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