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市议会将采取行动,对付违法霸占停车位的业者。

《马新社》报道,新山市长莫哈末诺拉占(Mohd Noorazam Osman)表示,市议会执法单位将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建筑法令》第46条文,罚款违法占位的业者500令吉。

他指出,许多业者会在傍晚6点后,即停车位收费时间结束后,摆放椅子、水桶、灭火器等物品占位。

“按道理,有意保留停车位的业者,可直接向新山市议会申请,每月付费150令吉,却鲜少有业者这么做。”

“如果他们没有置放椅子之类的物品,则会委派人在该处(占位)。从法律角度而言,他们不获允许这么做,可采取法律行动(对付)。”

吁民众检举非法收费

此外,诺拉占透露,市议会也在Jalan Ibrahim、Jalan Wong Ah Fook等处,发现擅自向人收取停车费的不法之徒。

对此,他表示,除了与陆路交通局共同执法外,市议会也将加倍巡逻、监察。

公众可透过拨打1300-88-0146,抑或WhatsApp到019-7788212,向新山市议会投诉违法收取停车费事宜。

诺拉占今日是在市议会会议结束后,召开的记者会。

他透露,市议会今年任务之一,即是解决胡乱停车而造成的交通拥堵。

他表示,市议会已改善拖车程序,其中包括使用警报器或扩音器,警告相关车主。

诺拉占也在记者会上透露,市议会于去年供接获1万8038宗投诉,内容包括树木倒塌或可能倒塌、照明系统失灵、路况不佳、公共区域卫生(public cleaning)、停车问题。

“收到的投诉中,有1万3398宗投诉已获解决,相当于7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