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挑战联邦法院终审判决的司法检讨申请今日开审,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反对其中一名法官获列聆审此案的五司之一。

沙菲宜指出,阿布巴卡是上诉庭法官,不宜列入联邦法院的五司阵容。

他并希望这名法官主动退审。

非针对个人

他强调,唯有联邦法院的法官才能坐在本案法官席,而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74条文,联邦法院法官阵容必须由所有联邦法院法官组成。

“这项反对并非针对个人,因为我从执业当日起就认识阿布巴卡法官。”

主控官西谭巴兰则反驳说,联邦宪法第122(2)条款允许上诉庭法官参与联邦法院审讯的安排。

他指出,若要反对法官,必须证明法官带有偏见。

审理此案的五司以沙巴及砂拉越大法官阿都拉曼为首,阿布巴卡是五司中唯一一名上诉庭法官,另3名联邦法院法官为王南吉、罗扎丽雅和诺丁哈山。

纳吉是挑战联邦法院维持其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罪成监禁12年判决的决定。这也是他寻求推翻联邦法院终审判决的最后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