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公司案控方证人余金萍供称,曾在深夜使用黑莓信使服务(BBM)跟一马通缉犯刘特佐联系,而这是为了洽公,并非是因为两人有不当关系。

余金萍供称,2014年8月21日凌晨12点41分至上午11点之间,与刘特佐在对话,是为了要处理从前首相纳吉银行户口转账500万令吉给巫统的事。

她是本案第41名控方证人,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接受检控官阿末阿克兰的重复盘问。

余金萍(音译,Joanna Yu Ging Ping)为AmBank前公关部经理,曾负责管理前首相纳吉的银行账户。

余:他(刘特佐)大约在凌晨12点41分通知我,有一张500万令吉的支票要汇给巫统,需要安排资金。我在凌晨1点06分左右打开讯息来看,并回复他“好的,会尝试准备这个支票”。

阿末:你们的对话是关于要汇款给巫统?

余:是的。

阿末:这是给谁的好处?

余:巫统。

阿末:所以你们的对话不是为了你和刘特佐的利益,而是巫统?

余:是的。

余金萍也供称,经常前往刘特佐的吉隆坡起平路(Jalan Kia Peng)公寓,以便商谈有关一马公司的工作事务。

沙菲宜质疑有不当关系

今日较早前,辩方首席律师沙菲宜交叉盘问余金萍,质疑她与刘特佐有工作以外的关系。

惟余金萍强调已经结婚,否认与刘特佐有婚外情。

副检察司迪巴(Deepa Nair Thevaharan)一度反对沙菲宜的盘问方式,直言这类指控并不妥当。

承审法官是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随即询问辩方团队提出这类问题的用意,沙菲宜表示,想要凸显余金萍和刘特佐之间有不正当关系。

“是的,法官大人。每个人出轨时都说自己在开会。所以我只是要确认,他们之间是真的在工作,还是有进一步关系。”

柯林允许沙菲宜继续盘问,但不能再问这类问题。

余金萍强调,与刘特佐会面都是为了工作,而且从来不曾与刘特佐独处,会议期间向来都有其他人在场,如一马公司时任执行长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

聂菲沙称刘特佐为“老板”

余金萍续称,纳吉银行账户授权人、时任一马公司首席投资员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称呼刘特佐为“老板”(boss)。

一马公司案会在今日下午续审,由阿末阿克兰继续盘问余金萍。

纳吉在本案中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的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