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内政部副部长山苏安努亚指出,警察随身摄像机所拍的画面,可以呈堂作证。

他说,除了警察,内政部也期望扩大随身摄像机的使用,至属下其他执法机构,如移民局、监狱局、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及国家反毒机构。

“这是因为这些机构都与公众有接触。”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希盟务边国会议员陈家兴的附加提问,即执法人员随身摄像机的拍摄画面可否用作法庭证据时,发表上述的说法。

山苏安努亚提到,目前警方及内政部已制定警员使用随身摄像机的标准作业程序,接着将推动使用培训。

他补充,采购随身摄像机是维护警员的信誉,确保警员执勤的透明度,同时提高职业道德。

他说,警队巡逻车队、摩托车巡逻队及步行巡逻队警员将佩戴随身摄像机。

“政府在第12大马计划的2021年首年滚动计划中,拨款3000万令吉采购这随身摄像机,涉及全国157个警区总部及7648名警员。”

他说,内政部一直致力于提高执法机构使用科技的能力及技能,毕竟罪犯也不断提高他们的科技。